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进入大字体模式
退出大字体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历史资料
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民进浙江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着力发展农村教育,缩小并逐步消除城乡教育差距,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但要进一步提高我省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关城乡教师流动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城乡教师流动特点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欠发达地区城乡教师流动日益频繁。从当前来看,这种流动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1、单向流动。表现为农村流向乡镇、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普通学校流向重点学校、系统内流向系统外,而逆向流动几乎为零。

2、无序流动。教师流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最不规范的是部分优秀教师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不通过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正常调动手续,而由接收学校重新建档。

3、骨干流动。外流的城乡教师绝大部分是省、市、县各级教坛新秀、名师、学科带头人,都是在各自教学领域独当一面或者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骨干教师。

随着优秀、骨干教师不断流向城镇、发达地区,城乡教育不断失衡,严重影响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城乡教育质量的差距拉大。

二、原因分析

(一)教师调配机制上的“重城轻乡”。

从分配机制看。由于历史上我国师范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优生优配”的原则,优秀的师范毕业生被分配到生活环境和工资待遇相对高的城镇中小学和城镇的重点中小学校。

从选拔机制来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农村流向城镇的教师往往都是一些优秀的中青年教师。

从管理体制上看。由于受升学价值观的导向影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有限的优质教师资源配置到城区重点学校去,在这种流动机制导向下,给原本质与量都差强人意的农村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导致了流动。

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居民在工作条件、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着巨大差异,对社会成员个体而言,这种差异涉及到了政治权益、经济利益、文化权益等方面。

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省通过普九验收等历史契机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但限于当时条件,现在看来布局不合理,办学效益低下,与城镇化进程不协调的矛盾日益凸显,城乡教育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城乡教师福利待遇的差距。近几年发达地区、城镇普遍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城乡教师的福利待遇差距拉大。身处农村的教师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大多都有流向城镇工作的愿望与追求。

(三)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的缺失使这一现象得到了蔓延。

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城乡中小学教师的流动问题很早就给予了重视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调控,但总的来看,这些措施的刚性不足、系统性不强、导向性不够。

三、建议与措施

(一)强化一个理念:即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理念。

教育资源的配置是实现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核心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应把规范城乡教师流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规划,统筹解决,推进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使不同的受教育群体享受到尽可能同等质量的教师资源

(二)抓住两个重点:在解决路径上突出“减少差异、补偿差异”两个重点。

1、减少差异: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投入,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最大可能减少城乡差异导致教师流动的意愿。要通过学校布局调整,提高教育资源的共享率,在有限的投入中最大可能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小学可以突破建制乡向中心镇转移,初中可以突破建制乡镇向县城或中心镇转移,建设中心校,发挥中心校的聚集、示范功能;可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以市区、城镇优质学校为核心,打破行政区域,辐射若干所农村学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待遇趋同及教师双向流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补偿差异:通过建立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流动的“转校”机制来消除优秀教师的流失对欠发达中小学校的不利影响。即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流出时,必须经流出和流入双方学校协商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教师流入方必须向教师流出方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流出”补偿费。同时在编制、津贴上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建立健全三大制度体系:即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配套政策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

1、建立健全欠发达地区城乡教师配置和双向流动的法律法规体系。1)建立优生优配后下乡支教制度,刚性规定招聘到省级、市级、县级学校的新教师在转正定级后均要到低一级对口学校任教1-2年。同时,在今后调配新教师时保证一定优秀比例向农村学校倾斜。(2)建立中高级职称晋升前纵向流动制度。规定城镇教师晋升前必须到乡村学校任教1-2年,乡村教师也相应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1年,将职称晋级和纵向流动有效结合。(3)建立同类城区学校间横向定期流动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一名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超过5年,必须在同类城区学校间流动。

2、建立健全相应的欠发达地区城乡流动配套政策体系。(1)任职服务期制度和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建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共同制定初任教师和教师新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服务期限制度,规范教师流动条件和手续。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合理流动制度,以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选拔方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2)无校籍管理制度和同类城区学校同待遇制度。建立人才流动中心教育分中心,将城区各校教职工档案移至教育分中心集中管理,让教师变“学校人”为“系统人”,以解决因人事关系的羁绊而“易进难出”问题,有利开展横向流动。县一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步统一同一区域教师待遇标准,并通过建立一种收入平衡机制,最终实现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同级别教师同工同酬,破除收入差距这一实施教师双向交流的最大障碍。3)任教绩效考核制度和异地教学生活服务保障制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城镇教师树立起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学校服务的意识,在交流期间真正发挥作用。同时政府在规划学校建设时必须配备相关的食宿设施,建立异地学习工作服务保障制度,使交流的教师在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安心教学。

3、建立健全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在制定目标考核体系时要建立两个层次的教育目标考核体系。对下一级政府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合理配置教师、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应成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指标。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在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指标的同时,也要把落实城乡教师流动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加以考核,以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