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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背后

田建模

       突发事件,其特点是:猝不及防、破坏性大,且发生面广。突发,在社会各个领域均有可能,如地震、矿难、严重疫情,及聚众闹事的群体性事件等等。本文着重阐述群体性事件——这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

       据《瞭望》新闻周刊披露:“1993年我国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并一直保持上升势头。”数量的急剧上升,表明了问题的普遍与严重:从发生地来看,多半在县市,山高皇帝远;从性质来看,绝大多数是申告类维权诉求;从发展趋势来看,渐向大中城市蔓延,且数量与规模有增无减。去年,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条款一一罗列,内容全面详尽。但浏览之后,窃以为此法只是应急之措施,而非能治得根本。应急诚然有其必要,但若不从源头探究,不从釜底抽薪,只是扬汤止沸,纵能止息一时,恐终将酿成更大的祸患。

       可忧的是民怨

       可畏的是民愤

       一件事情,从个人的正当诉求,演变为街头暴力,自有它的成因与过程,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便是一个量聚到质变的必然。当社会久久浸淫于不公不均不正不法的邪风恶习;当民众因地方官吏的种种扰民损民,危及其身家时,第一是忍耐,第二是申告,第三是上访,最后,便无奈地加入到闹事队伍中来了。这可以解释很多的突发事件,从源头上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譬如,086月贵州瓮安县发生的恶性群体事件,从几十人的请愿开始,到上万人的围观参与,打砸焚烧,这些人里面有一般民众,有拆迁户,有库区移民,甚至还有学生。

       一个少女溺水身亡的死因问题,竟然引发如此激烈的官民冲突,实在骇人听闻。据有关部门统计,此次事件中,直接参与打砸烧的人员超过300人,现场围观群众在2万人以上,持续时间长达7个小时。瓮安县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被烧毁办公室160多间,损毁警车等交通工具42辆,受伤15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600多万元。629日凌晨,数千群众又前往县政府县公安局门前,用石块攻击值勤公安和武警官兵。

       无论从参与人数,持续时间,冲突剧烈程度以及对国内国际的影响来看,瓮安事件都堪称“典型”。无需讳言,事件之所以失控,或有少数不法分子乘机破坏,但更大程度上,是久蓄的民怨发泄,或者说,是长久压抑下的民愤爆发!佐证之一,是一篇报道的叙述:“从大堰桥头到瓮安县政府,628日下午,请愿的人群从十几个学生开始,沿途每经过一个住宅区,就有一个新的群体加入:拆迁居民、水库移民、中小学生……他们大都是瓮安近年粗放‘发展’中,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体。”佐证之二,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他赶到瓮安查看现场,走进群众家里倾听他们的想法,并召开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会。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起事件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存在很多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

       这,便是隐藏于突发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它并不像有些官员所宣称的,这一切都仅仅是因为“黑势力”的破坏和群众的“不明真相”。瓮安当地一家茶叶店的老板说:“公安机关不作为,黑恶势力才能横行。要说黑恶势力能够煽动这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县政府,只怕三岁小孩也不相信。”以史为鉴,“载舟之水也覆舟”,故云:可忧的是民怨,可畏的是民愤!

       正义缺失与社会失衡

       民怨何生,民愤何来?简而言之,便是社会正义的缺失。“正义”一词很是抽象,它所维护的是政治民主,司法公正,分配公平,人身自由平等。但十分遗憾,现实中我们仍不时看到社会的一些“不正义”。就说现在最热门的“房地产”吧,原本是个“大庇天下寒士”的好事,何以弄得怨声载道?房价越炒越高,市民们望房兴叹,徒唤奈何。是谁在炒作?有开发商,有从中获利的中介机构,有支撑的银行财团,恐怕还有某些地方官员在背后操弄吧。各地从政绩与GDP考虑,其财政收入的近半数,来自于批售地块,房产契税,并从由此而带动的相关行业中获取好处——故也就乐此而不疲。这样做肥了谁,损了谁,自是不言而喻。新楼越盖越多,旧房也就越拆越多,拆迁又由开发商主导,于是,矛盾冲突一触即发。但老百姓们即使抱成了团,比起气势如牛的开发商和公检法警,也只是个弱势群体。

       再来看外流人员与农民工。他们处于社会最底层,干的是脏活累活险活,而所得收入仅够糊口,自然心怀怨懑,通常为拖欠工资、劳资纠纷,或因司法不公而上街头铤而走险,对社会秩序造成不少危害。据中国新闻网报导,仅2001年,苏州就收容遣返外流人员39000人次(未能收容遣返的恐十倍于此)。他们无业无钱,居无定所,食不继顿,其中便有偷盗行凶之徒,是社会群体中的移动雷管。在突发的闹事人群中,外流人员也占有相当比例。

       可见,说社会失衡,是因为政治改革的滞缓,而导致社会正义的缺失,即多方位监督体制的缺位,使渎职与不法行为屡禁不止;分配的不均,造成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司法的不公,造成维权的无力;腐败的屡禁不止,使改革蒙羞或受阻;尤为严重的是,它导致了价值观的颠倒——或曰道德的扭曲。

       道德扭曲与治吏治本

       失衡了的社会,它结出的一大恶果,便是道德的扭曲。“存在决定意识”,有什么样的社会土壤,便会孳生出什么样的道德意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道德源远流长,虽亦有封建糟粕,但瑕不掩瑜,不失其仁义孝悌的光彩。“文革”时,极左路线肆虐:批斗抄家,焚古书,毁寺庙,砸古碑,传统文化道德玉石俱毁。自上世纪80年代后,世风忽变,以钻营投机为致富捷径,人人追名逐利,“向钱看”,贪欲因之而萌生,罪恶由此而猖獗,腐败于是而泛滥。道德的扭曲,造成了人们的“无信仰,无人格,无原则,无仁义诚信”,从而更加剧了社会风气的败坏,激化各种矛盾,使突发群体事件有增而无减。

       世界金融风暴已起,我国亦不能幸免。失业率的上升,收入的减少,各种社会矛盾也将因此更为突出。值此之际,中央的一个举措引起了我的关注:即全国县委书记赴中央党校轮训。一是学习中央有关文件,二是研讨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此举为六十年来之首见,它抓准了牛鼻子——从探究“突发”入手,整治县政。农村工作的枢纽在县,承上启下的是县委一把手,而“县”又是矛盾冲突的高发区,故此举一竿子插到了症结所在。受训者经耳提面命,不打折扣地准确领会中央精神与意图,对提高一把手的思想工作水平必有助益。而这也传递着一个信号,表明了从吏治到“治吏”的开始,促使县委书记们去认真思考问题,去深入观察社情,并仔细倾听民意。轮训学习与政策实施交替进行,倘若引导约束得法,加强问责制度,上下合力监督,并持之以恒,“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主义将会被扼制,某些地方官吏不公不正不法之恶习也会有所收敛。而这,也未尝不是由治吏迈向治本的可喜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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