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为洁
近日,一则某大学教授学术造假的消息在网上翻滚,让人肚里胃里地难受。这样的消息这些年我们已看得够多了,却仍是一个个地冒出来,其势与防腐案件中倒下的贪官有得一比,颇有点后浪推前浪、汹涌澎湃向前冲的气概。
对官员和学术腐败,政府防治的决心不可谓不大,政府惩治的力度不可谓不强,但为什么现实却是作奸的人越来越多,犯科的事越做越大?我们不排除这里有个人道德修养的问题,但某种事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现象”或“趋势”的时候,应该不是拿“个人道德修养”的理由就能搪塞的吧?因为一个人之所以能做到政府官员或学者,虽然我们不能以此保证个个都是精英,但在总体的社会层面上,这个群体应该还算是一个比较有学识有修养的阶层吧!何况作奸犯科在这个法制社会是要冒巨大身家风险的,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却还是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做?
我对官场不熟,只能讲点学术圈的事。说实话,每当看到学术造假的事,作为一个公民,我是深恶痛绝的,但作为一个圈中人,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心痛和伤感。看看他们的简历,你就可以知道,这些人其实个个都堪称精英,如果他们不犯这些事,在未来的岁月里,甚至在不久将来,就完全有可能在某个领域为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但他们为什么就那么急不可耐地去犯了这些事?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是被现有的考核和评聘制度逼上了梁山。
经历了一个多世纪落后挨打的痛定思痛后,改革开放后的政府和百姓都急于让我们的祖国飞速发展繁荣富强,这是我们民族共同的心声。但凡事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太违背自然规律的事往往是得不偿失甚至自食恶果的,欲速则不达,这是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教训,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的初衷不可谓不好,但遭殃的是谁呢?
科学研究不同于流水线的生产,只要你规矩地坐在生产线前,重复地做好规定你做的工作,你就能保证每天的生产量,如果你再做得积极认真点,还有可能超额完成任务。但科学研究却不一样,有些试验甚至做了几百次上千次都寻不着规模,得不出结论。有些调查和论证甚至做了几年都看不到一个理想的结果。从科学的意义上说,这些研究不能说没有意义,至少它已经为未来的探索排除了许多走不通的途径,让更有可能成功的研究思路和手段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但如果从现有的考核和评聘制度来看,这些科学家和学者们就要遭殃了,因为现有课题招标和单位的科研考核基本都是一年制,你在一年里还得不出个结果(而且这个结果还是要成文发表的),那么对不起,我们只能判断你工作不合格,而这个结果,随着评聘改革制度在事业单位的推行,只能是两个后果,一是高职低聘或待岗,二是解聘、开除。因此,这已经不是面子或薪水的问题了,而是生存危机的问题了。近些年来,接连出现的研究人员跳楼自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于是为保饭碗,轻者开始粗制滥造,同样的一点材料或一个观点,采用不同的角度或思路拼揍成几篇论文,天女散花般地投稿,目的就是至少在数量上保证单位的论文发表量的科研考核要求。而且因为科研考核还有一些诸如论文字数不能少于5000字,刊物级别不能低于核心期刊的要求(这些要求之外的不算科研成果),于是在炮制这些论文的时候,人们还得不停地修炼啰嗦的功夫,能把一千字就能说明白的事,硬啰嗦成五千字以上的洋洋大作,只有自己心里知道这只是一块
我以为,要改变这种现象,体制上的人性化是必须关注的一点,其实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稍做些调整就能很好地缓解矛盾,关键词就是“稍安勿躁”。譬如,课题设计的年限略加延长,一些比较大型的课题不要再以一年期为主,而是根据课题承担者的设计制定合适的课题完成年限。课题的结题形式不要强求成功结论的发表,应该允许课题承担者把失败的经过、主要原因和经验教训写下来,作为结题报告结题(这种报告虽然无法正式发表,但课题招标单位应该承认其作为一种科研成果结题,而且还可以作为一种科研途径上的失败经验通过网络等平台发布出去,失败乃成功之母,或许另一项成功就建立在这个失败之上)。发表论文的字数和刊物等级不应作为科研考核的硬性标准,至少论文不应因字数或发表刊物等级而被排斥在考核之外,谁能说发在一般刊物上的短小文章就一定比大刊物上的长篇大论差?尤其是在版面费已成人人皆知的潜规则的今天。民国和解放初期曾大力提倡大家小文,据说一度红火的《文史知识》之类的杂志就是在这一股风潮中应运而生的,但如今大家哪个还有这个功夫和闲心去写这种几百字的小文。单位的科研考核,以文科类的看,算上研究的时间和成果发表、出版的时间,三年一考核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期限,如果一个学者三年中还没有一点像样的成果,那也确实太对不起纳税人的钱了,遭到淘汰也只能怪自己。本是有感而发,却拉拉扯扯地写了这么一大堆,看来我已练成一千拉五千的“功夫”了,但心愿只有一个,让这社会多一点爱,少一点悲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