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绍兴市委会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发展民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发展地方经济,增强地方实力的有效选择;也是安排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出口创汇的主渠道;更是藏富于民,使老百姓先富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民营经济的产值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它们对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我国21世纪的持续发展,民营经济毫无疑问是支撑力量。
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浙江尤其突出,绍兴民营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二是规模越来越大,三是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几乎所有的经济领域都有民企的影子。据市工商局统计,截止2004年6月底,绍兴私企总数已达26279家,平均一天兴办21家,私企从业人数接近76万,总注册资本达369.18亿元,全市注册资金超亿元的私营企业有52家,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799家。当前民营经济面临发展的大好机遇。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达国家不断冲击国内市场、开放型经济越来越普遍的条件下,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的改善始终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总体良好的民营经济环境建设
绍兴市民营经济近几年发展较快,私营个体企业的户数、注册资金数、从业人员数、纳税额等均位于全省的前列。形成如此规模的民营经济基本原因除了其自身发展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大气候外,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其主要特征:一是审时度势,把发展民营经济纳入全市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放到议事日程的重要位置,千方百计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解放思想,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激励政策。在放宽经营范围与条件,加大贴税支持力度,宽松融资渠道,加强领导等方面制定了政策措施,为繁荣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国企改制。市政府把原有一大批国有、集体企业相继变成了股份制或私营企业,并尽力扶持,使这些企业很快成为私营企业中的一个重要成份,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四是转变观念,不断提高部门服务质量。近几年来,各职能部门增强亲商意识和为纳税人服务意识,相继制定和实施了配套服务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目前,政府在为民营经济改善环境和实施服务中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绍兴市及各县(市、区),目前民营企业比重已达90%,民营企业在全镇经济发展中已居主体地位。究其原因,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领导思想上已高度统一,认为发展民营经济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体现,发展民营经济既是税源经济,产出快、用工多、社会效益好,更重要的是得益于群众,是“富民强市”的必由之路。
2、政策扶持:绍兴市在民营经济发展中,十分注重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先后在税收、引进外资、技改、出口创汇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大大激励了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3、政务公开:政府各部门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在办事内容、政策导向、收费标准等方面提高透明度。政府从主导、干预中跳出来,根据企业需求及发展提供民营经济发展的平台。
4、简化程序:从1997年开始,在市区和所属5县(市)中相继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或办证中心,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证、办照、登记、审批、收费等各类手续实施快速、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并规定了办事限时制。
目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几个主要问题
●体制和政策性问题。
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很难予以体现。如在用地、企业资质评定、劳动用工、出国审批、税务、市场准入等方面,民营企业很难与国有、集体及“三资”企业享受相等待遇。在不少领域存在着同样是自然人出资的企业,只有戴上顶“红帽子”,才能享受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的现象。大多数领域民营经济很难准入,对个私经济发展行业、经营的商品仍有种种限制。
●投融资体制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和信贷政策的限制,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是贷款的担保问题,抵押手续复杂问题,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等问题。目前国家虽出台相关政策,如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但实际操作较难。在资本经营方面,因各方原因,市场的不成熟,民营企业上市难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服务网络不健全问题。
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意见较大的是政府的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如管理体制的改革,优化政府的服务,信息、技术、劳动力等中介组织的发展完善,开通维修热线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政府深层面上予以研究解决。
意见和建议
其一: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
要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政策性障碍,达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按照与其他性质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出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1)真正确保民营经济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各市场主体只有在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才可能进行平等竞争,才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议政府以宪法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保护和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原则为指导,全面清理、修改和废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将党和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转为法律。
(2)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与速度。建议政府及早建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项目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3)彻底解决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建议政府加快开放民营企业进入领域的进程。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极少数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放领域都应对私营资本开放。
其二:尽力解决民营企业投融资难的问题。
妥善解决民营企业的投融资问题。鉴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和信贷政策的限制,建议政府加快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尽快发展与民营经济相配套的民间金融体制,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和担保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绍兴市民营企业具有改制企业多、加工企业多的特点,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较弱,而目前筹资、融资渠道较少,申请银行贷款又面临“担保难”,这已成为绍兴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在越城区的府山街道、塔山街道、上虞市的崧厦、上浦等地调研中,许多企业普遍存在这一问题,建议政府一方面为民营企业想方设法疏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尽快建立担保组织,解决银行贷款“担保难”问题。能否成立由政府资助,社会各界赞助,企业出资,金融部门参与建立担保基金,由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运作,为本市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济活动中的中短期融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渠道,提供资金注入,激活企业加快发展。
其三:打造服务型机关健全服务网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权利的行使应当是有限的,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竞争创造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服务,解决市场机制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要弱化对民营经济的微观管理职能,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深入开展市场化的经济改革中,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功能,改变由政府主持资源配置而在一次分配中产生财富流失的现象。通过市场来分配资源,资源的巨大价值才能体现出来,防止国家资源部门化、部门资源个人化。
建立民营企业与政府互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府要对民营企业做深入调研,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的愿望和心声,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民营企业家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政议政。通过民营企业与政府的互动,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府服务,尽快建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通过健全民营经济工作网络,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引导,把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状,建议建立民营经济维权投诉中心,开通维权热线,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绍兴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