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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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立“会”为公 参政为民

盛昌黎

 

我国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15年前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是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她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重温中共中央的《意见》,回顾总结我们民进发展的历程,我不由地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我是共和国同龄人,1983年加入了民进,是多党合作制度把我从一名普通中学教师推到领导岗位。二十年的从政生涯,不仅给了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更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具有高度的优越性。近些年,国际形势风起云涌,许多国家因为政党制度的问题导致动荡和混乱,而我国的政党制度却成了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因素。这充分表明,我国的政党制度完全不同于封建社会的“结党营私”,也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国家两党制和多党制互相攻讦、互相倾轧的弊病,是“和合”的、全新的政党制度。

我深切地感到,自《意见》颁布的15年来,我们参政党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职能不断完善,工作得到开拓,渠道日趋畅通,作用日益显著,影响日渐扩大。民进浙江省委参政议政的工作,按照民进中央“巩固老阵地、开拓新领域”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参政为民,取得明显的成效。2002年,针对社会现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在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出《把浙江建设成诚信社会的典范》建议,被列为“一号提案”;之后我们又在医疗、文化、教育等老领域和经济、三农问题、科技、环境与资源、法制等新领域做了不少的文章,尽了我们参政党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中共的执政能力与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民主党派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有实践的问题,也有理论的问题。我认为其中有三点尤其重要:首先要落实和拓宽民主党派的参政途径,在关键和重要的岗位上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的参政人才;第二,民主党派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形成自己的组织特色和优势;第三,要与时俱进,不断地深化参政议政的内容,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民主党派的各项工作。只要我们真正做到了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一定会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得以提高和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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