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 栋
在城市绿化中有一些误区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
一、城市绿化反复重建,公共景观绿化寿命短,浪费严重。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和建设,许多上规模的绿化带在短时间内就被推到重来,寿命不超过10年,造成极大的浪费。甚至在进行市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时,部分数十年的绿化植物被废弃,绿化资源被浪费。有些新区道路的绿化带采用高密度的栽植,偏面追求短期内的视觉效果。由于后期疏于管理,很容易发生大面积死亡,补栽补种,劳民伤财。另外城市绿化带还有个共性:即“浅表绿化”,在绿化空间上缺乏深度,而且很难离开人工养护而自然成活,维护成本高。
二、城市绿化主流树种更换频繁。每个城市因气候、土壤、历史文化等原因,都有其适栽树种。但现在的绿化工程盲目追求观赏效果和主流风格,频繁更换树种,既难以实现植物自身价值,又不利于城市整体风貌确定,城市绿化缺乏鲜明的个性特色。以湖州市为例,湖州市现基本上以香樟树为行道树的主流树种,原已树大成荫的行道树几乎没有了踪影,仅在红旗路、劳动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等地段可见。香樟树生长速度慢,抗风抗雪能力差。今年的雪灾,损失较重。夏秋之际台风高发季节,香樟树又将面临严峻考验。湖州市的气候、土壤、历史文化等条件是否适宜选择香樟树作为行道树的主流树种,值得商榷。
三、 “大树进城”成风,造成多方危害:首先是树木的成活率低。大树移植必须截根裁枝,才能便于采挖和运输,待移植到异地,还要适应新的土壤气候环境,成活率不能保证,据调查,大树成活率一般都在60%以下,树越大,移栽的成活率越低。即使成活,成活状况也多不理想:枝单叶疏,“大树变小树”;其次是大树购买、运输成本高,且需保温、输液等特级护理,维护代价、人工费用很高,移栽后的维护保养成本继续在高位运行,加重财政支出负担。第三,“大树进城”对大树的被挖地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
为此,建议:
一、城市在绿化方面应有长远的、科学的规划。城市绿化应注重节约和实效,应与城市整体规划相配套,避免出现短期内反复重建现象。对公共绿地,尤其是道路景观绿化带,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重复建设的,绿化应以简单、节约为基调;对非永久性绿化地段应以草坪辅以简单灌木为主的方式进行绿化。城市绿化应有整体思路,保持主流树种的一致性,特别应当注重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城市绿化的成功经验,譬如德国的城市绿化强调本地种类,很少用异国他乡的种类作为自己的行道树;美国在19世纪就以法律手段保障城市行道树的规划、栽种,而且也是以本地树种为主。在纽约,大量原生态的本地植物组成城市森林,不与施药施肥,任其自生自灭,保留下数量众多的自然植物群落。植物的多样化固然重要,但是城市绿化不等同于植物园,应以植物的绿化效果和光合作用为判断,而且植物如果没有休养生息、成长、繁茂的条件和过程,也很难实现植物自身的价值,达不到绿化城市的效果。
二、严格控制“大树进城”,极力倡导“小树上山”。 “大树进城”的实际结果弊大于利,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相应对策严加控制。同时,加大“小树上山”的工作力度,加大对城市周边地区,尤其是植被破坏严重地区的绿化投入,注重实效,保证城市有一个更大的绿化环境。同时,应加强城市现有大树的保护利用,特别是在新建、改造工程中对大树的保护利用。再也不要出现这里把大树挖出废弃,那里花高价买进大树移栽的现象。
三、充分发挥社会、民众参与城市绿化的热情。城市绿化的建设与发展,单单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投入参与。一方面,应广泛征求市民对城市绿化的意见和建议,多渠道(如网络、社区宣传等方式)征集市民对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加以整理后作为政府关于绿化建设决策的参考。另一方面,对于公共景观绿化区,应实施工程规划公示、征集意见和建议制度,以求达到更好的效果。绿化工程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后,也以公示形式向民众公开工程的进度、规模、造价以及养护责任等相关内容,倡导广大市民关心、维护好城市绿化工程。在有条件的城市地段,不妨尝试单位或个人对绿化区、受保护树种的自愿认领,承担义务养护责任,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投入城市绿化建设,全民建设美好家园。
(此信息由民进湖州市委会会员、湖州市政协委员晓栋提供,获茅临生副省长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