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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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古村落及村落文化保护 努力营造现代村居乡土生态文化

民进浙江省委会

 

  过去“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古村落,近年来逐渐被人们所了解,所向往。这些幸存至今的古村落,风貌古朴、个性鲜明,有人称之为“传统文化的明珠”、“民间收藏的国宝”,是一笔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在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深入推开的同时,由于种种原由,部分极具价值的古村落及村落文化正在消失、衰败。保护古村落及村落文化在今天看来显得非常迫切。

 

  一、古村落及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利用现状

 

  (一)古村落保护乏力,不少乡土建筑颓废破败。保护乏力主要有几类原因:一是古村落地处贫困落后的地区,财力不济;二是古村落地处经济发达区块,富裕起来的农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以“新”代“旧”、以“洋”代“土”、以“今”代“古”改造严重,拆除了大量数百年的祖传老屋;三是因为行政地域调整,行政村、自然村撤并;四是城市扩张,大量村落被圈进“城中村”,进而被改造成为城市社区;五是异地脱贫、下山移民、海岛、库区整村搬迁,以及对未纳入新农村布局规划的村落实行“萎缩”管理,使大量古村落消失或衰败。

  (二)乡土建筑保护利用无序,遗产不断遭遇“文化异化”。保护利用无序主要表现在:一是保护维修质量偏低,缺乏专业指导和专业维修队伍,改变原生态文化信息符号的真实性;二是以农村旅游、农家乐为导向,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回报,没有通过科学规划和市场论证,重复建设、仿效建设,雷同开发经营,失去原有文化特征。与此同时,一些搞旅游开发已经很成功的古村落,正面临着开发性的破坏,加速了文化遗产“折旧”,走上 “文化变异”不归之路。

   (三)政府及部门主导不力,政策措施不多,导致优秀的乡土建筑没有在当前乡土生态保持、传统文化复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构上发挥应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及部门主导不力,直接导致农村社会保护意识的淡薄;多年来各级财政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主要投在城区文化遗产,“欠债”于农村的较多,难以调动农村群众自觉有效地保护维护的积极性,导致当地老百姓对村落的“文化年轮”认同感不强、知晓率不多。结合新农村建设,以祠堂文化、宗庙文化为例,省内各地不少老祠堂、老宗庙抢修不及,一些新祠堂、新宗庙占地重建,即便一些老祠堂、老宗庙修缮后,原样恢复的还是老一套做法,并没有理清传承思路,去其糟粕,移风易俗,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精神内涵。

 

二、措施和建议

 

由于岁月的流失,修缮的不利,保护意识的淡薄,古村落环境与风貌正逐渐失去其昔日的风采。古村落保护的现状,无论从文物还是景观的角度来看,都是令人堪忧的。保护古村落,制定合理有效的古村落保护措施,拯救国宝,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制度,并通过立法,实现有效保护。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对保护古代城市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之高,不亚于古代城市,特别是其中一大批个性独特、文化气息浓厚、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古村落,同样可以确认为“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制度,可以有重点地保护一批具有代表性和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

  确认为“历史文化名村”,可设相应的条件。如:(1)历史环境和风貌保存较好者。如永嘉县的豫章村、嵊县浦口乡屠家埠村,处于自然环境相对独立区,具有历史环境的价值。(2)年代久远且部分古迹保存完好者。主要指建于明代以前,允许有不同时期的维护、改建和扩建。如永嘉县的苍坡村,始建于宋孝宗时,村内按“文房四宝”的形式布局,至今保存完好。(3)具有特殊的历史纪念价值且有相应纪念标志者。如浦江县郑宅镇。(4)有卓越的建筑艺术或具有特殊观赏景观者等等。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方式,借鉴日本和西方国家的经验,可实行就地保护、异地搬迁保护、集锦仿制式保护等。

  要加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关键是要立法。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实行有效的保护。日本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之好,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法律制度的保护。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改善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渠道,加强乡土建筑保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乡土建筑的保护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同时要根据当地财政实力,从新农村建设经费中列出一部分资金投入乡土建筑的保护维修;以多种方式调动农民、村、镇出资,并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在乡土建筑保护所涉及的土地置换、产权转移等问题上,积极探索并制定有利于乡土建筑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建议以下几种做法:一是“私保公助”,即在新农村建设公共经费中拿出资金帮助村民保护客家民居,产权归农民,但明确要求所有者不能随意拆毁。二是“公租公保”,如我省各地多处革命旧址都是当地村民的私产,政府可用财政资金租赁,并在旧址内复原陈列革命文物,解决了村民“不愿出卖祖业”与革命遗址急需保护的矛盾。三是“公修公用”,即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用募捐的资金对古建筑进行修葺后,变成村民的公共活动室、理事会办公场所或个别困难家庭安置房,既保护又有效地利用了古建筑。四是“等价置换”,即在拆除旧房盘活土地中用部分土地与古建筑所有者进行交换,使房产归为公用建筑进行保护和利用。五是“民保民用”,即一些宗祠由宗祠后裔集资进行修葺保护。

(三)加强科学的规划管理,实施古村落的多元保护和利用。古村落要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和开发,首先要有科学的规划管理。盲目的无计划的开发,只能加速古村落的毁灭。各地应认真研究,切实把古村落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

  古村落的景观鼓励保护性开发。合理的开发,不仅使古村落得到有效的保存,而且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收益。如安徽黟县西递村、宏村。乡土建筑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只有在旅游活动中才能更大限度地发挥其宣传教育价值。旅游开发并不妨碍保护,有效的管理才是加强保护的根本途径。目前古村落因其独特的旅游观赏价值,迎来了大量的慕名前来的旅游者,如不及时规划,也会给古村落保护带来负面影响。

(四)培养居民的历史环境意识。生活在古村落中的居民的历史环境保护意识,对古村落的保护至关重要。许多古村落民居与建筑的损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历史环境保护意识所致。现在村民的历史环境保护意识还远没有达到对其潜在价值的认识,加强对村民历史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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