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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丽水市政协督办民进丽水市委会重点提案

协商会现场

 

626,丽水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三见面”协商会,督促办理民进丽水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的重点提案。市政协主席施基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秘书长王稼俊,民进丽水市委会副主委李新雄、梁红出席会议;市政府、市卫生局及会办方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民进丽水市委会在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提案(第262号提案),经审定被确定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施基城亲自督办,市卫生局承办,市人劳社保局和市教育局会办。该提案指出,丽水市自2004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以来,筹资水平、报销给付、百姓受惠程度等都有了巨大的发展。由于丽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医技水平不高,经办机构人员不足,与现行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城镇中小学生同班不同待遇等因素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够完善。提案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该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荣高、市政协主席施基城、市委副书记虞红鸣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施基城主席多次到市卫生局等部门,并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深入缙云、云和、庆元县等基层就相关工作开展细致调研。日前,市卫生局已与有关单位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呈报市政府。

施基城主席在会上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办理好该提案,意义重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扎实,办理效果明显,并达到了预期目的。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研究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不断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提高人员素质,保证人员待遇,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与新农合工作的双向良性发展。

 

来源:民进丽水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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