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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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新会章的“四个新”

民进“九大”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新会章贯彻了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世纪、新阶段民进自身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根本问题作出了规定,体现了时代精神和全会的共同意愿。我们每个民进会员通过学习新会章,可以更明确民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和工作方针,明确作为一个民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的各级组织要以“九大”会章为基准,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学习、贯彻、实践新会章,用新会章统一思想,用新会章规范行为,用新会章指导工作。

民进成立59年来,共通过9个会章,即:1、成立时的简章(1945年);2“一大”会章(1950年);3、“二大”会章(1956年);4、“四大”会章(1979年);5、“五大”会章(1983年);6、“六大”会章(1988年);7、“七大”会章(1992年);8、“八大”会章(1997年)9、 “九大”会章(2002年)。这九部会章是以法规的形式,再现了民进从新民主主义政党到社会主义政党,从学习党、改造党到参政党的奋斗历程,反映了我会几十年自身建设的丰硕成果。

我们要着重领会新会章“四个新”:

一、新理论。新会章在《总纲》中明确了民主党派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系,提出了新世纪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及确保我会政治纲领的实现必须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初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和怎样建设参政党的问题,这对加强我会的自身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新任务。新会章在会的“基本任务”中提出我会要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服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都有新的内容。要以实现政治纲领中提出的任务为目标,立足我会自身的优势,在加快现代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心政治进程、促进教育文化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新经验。新会章在《工作总则》中总结了我会参政议政工作既要巩固老阵地,又要开辟新领域的经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团结和凝聚力,促进决策科学化的经验;加强机关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的经验。

四、新要求。新会章在《工作总则》中,要求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会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班子内部要按民主程序议事和决策,在《干部》中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机制,领导干部要就履行会务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群众评议,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等。

这“四个新”体现了民进与时俱进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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