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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拷问政府教育责任

1221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失衡的校园——择校乱象调查》,据报道开封市择校现象越来越普遍,而择校费也是越收越高,并且屡禁不止,有学校教室甚至空出一半。分析称,择校的存在既缓解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又给掌握教育资源的部门带来这样或那样的好处和权利。因此教育资源均衡化步履维艰。

  择校费由来已久,似乎没有必要追溯其出现的背景与来历。择校费由一开始的暗箱操作,发展到如今的基本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是只做不说,高中阶段早就名正言顺,公办高中择校实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三限政策,这等于公开化甚至合法化。有关人士认为,择校费是争夺重点中学或次重点中学资源过程中的敲门砖,是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面临的又一道经济坎

  择校费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曾有一篇报道:一个没有择校的城市——安徽铜陵市。铜陵市的经验关键来源于三方面,首先要有责任心,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教育局有责任、有义务严格执行公平公正的教育方针;同时明确政府是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要统筹协调解决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教育附加费征收到位并投入教育使用。另外,坚持改造薄弱学校的决心不动摇,加大对薄弱学校的资金、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所有这些正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突破口和关键所在。

  为何铜陵经验不能复制与推广呢?有人说:择校费是政府教育责任的试纸,可以检验出政府在承担教育责任上的酸碱度责任心责任主体教育均衡发展等实践经验,哪一样离得开政府所应承担的教育责任?铜陵不算是一个富裕城市,完全可以随波逐流,完全可以用择校费来弥补政府的投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然而,对一些地方政府而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财力紧张时还可以不要。

  如果教育公平仅仅是写在纸上的空头文件,而且有些地方政府将《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红头文件扔到脑后,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扔掉教育公平就像扔掉羽毛一样随便、轻松,谁还愿意坚守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教育公平呢?

择校乱象缘于政府教育责任还在择校。有些政府可以根据财力情况选择性地承担教育责任,责任的可选择性架空责任的落实。政府缺乏教育责任的核心问题是,问责机制的缺失。建立严格的教育问责制,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责任,这个必须有,但这个真没有。只有政府的责任到位,政府的投入到位,才有望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才能有望消除择校现象。唯有如此,择校费这一困惑教育事业、影响教育公平的难题才会迎刃而解。(王旭东)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