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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城市交通管理的建议

目前,城市交通拥挤已经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性问题。在我省的主要城市,由于不合理的交通资源配置方式,使得一些交通设施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正面作用,反而对道路畅通起了反作用,并带来诸多的负面效应,降低了社会效能。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尽快、有效地解决,就会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一、城市交通设施的缺陷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城市化、人员流动加速、私家车数量大幅度上升导致道路承载能力相对下降等无疑是根本性原因。但是,毋庸讳言,城市交通设施的不合理配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通效率。

(一)交通信号灯设置普遍不合理。

根据我国2006年发布的GB 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规定,我们发现,主要城市交通信号灯的不合理设置和运行方式随处可见。

1、路段信号灯设置过密。以杭州为例,截止20092月,市区共有1009个信号灯,其中支队电脑控制的SCATS系统信号灯路口共377个,父子灯路口127个,单点信号灯路口505个。路段信号灯的设置过密,从下面几个路段情况就可以想见:

名称

文一路丰潭路口到上塘路口

德胜快速路下沙九堡段

浣纱路庆春路口至西湖大道路口

留和路北口至浙江科技学院留下校区路段

路段长

5千米

9.7千米

1.5千米

3.8千米

信号灯数量

14

30

11

14

信号灯设置密度

357/

323/

136/

271/

不难发现很多道路的信号灯设置间距在200400米之间,某些路段信号灯设置的密度,超乎寻常。比如,在九溪公交站出口和之江路交界处,10米左右的距离设置了两处信号灯。

2、路口信号灯过于复杂。1)从组别看,几乎每组信号灯都有直行、左转弯、右转弯的程序;(2)从类别看,越来越多的路口倾向于同时设置非机动车和人行信号灯;(3)从空间的布局看,信号灯在不同高度、不同位置层层叠叠,超出了适度和必要的边界。

3、箭头信号灯泛滥。1)箭头灯设置过多。在车流量少的路口和没必要设置箭头灯的支路路口,不顾道路条件,也都普遍设置了箭头灯;(2)箭头灯设置的相位多,盲目令机动车分箭头行驶。过滥设置箭头灯,特别是右转箭头灯的普遍使用和不合理使用(比如丁字路口),严重阻碍交通运行,导致交通延误提高。

4、倒计时信号灯过多。倒计时信号灯的设置能明确各相位的时间分配,为驾驶员掌握驾驶速度及调整驾驶状态提供有效信息。但实际运用中也出现不少问题:第一,倒计时信号灯的设置需较长的绿灯间隔时间保证信号换相时的交通安全,降低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若间隔设置不当还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冲突。第二,在倒计时显示时,一部分司机会在绿灯末尾时加速通过路口,易与下一相位红灯变绿灯时加速行驶的车辆形成冲突,引发交通事故。

(二)交通信号灯运行缺乏灵活性。

我省主要城市交通信号系统陆续通过新建或改造,升级为计算机远程自动控制的自适应信号系统,信号灯由原来路口单个“点”的控制方式升级为在路网结构上整体“面”的控制。但系统并没有真正采用实时运行模式,没有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调整信号配时,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施放信号,其运行过程机械刻板。

1、周期设置对饱和交通状态影响。以杭州为例,一些交通流量密集饱和度较大的路口,周期基本控制在120180秒之间,与此周期时长相对应的直行绿灯时间为35秒至50秒之间,这种周期设置带来很大延误。在早晚高峰时段,长时间的周期转换,致使待行车辆不断增加,造成二次停车拥堵;而各方向时间分配的不合理,使得某一方向的车辆已行驶完毕,而另一方向的车辆依旧大量等待通行。

2、周期设置对欠饱和交通状态影响。在交通流量、饱和度较小的路口,周期基本控制在60秒至90秒之间。与此周期时长相对应的直行绿灯时间为35秒至45秒之间,虽然延误时间相对较小,但有些路口,每个周期内通行车辆很少,但是周期、红灯时间较长。造成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由于红灯影响,车辆不得不在交叉口等待的现象。

3、箭头灯时间设置与分配不合理。大多箭头灯是固定时间设置,不管路口流量的变化,导致交通流量小时,仍有不少车辆在排队;在时间分配上,甚至出现四个路口轮流开放的状况,致使其它路口车辆只有被迫等待。

4、子母灯时间设置与分配不合理。子母灯的设置是为了解决某些路口在特定时间因人流量过多带来的交通冲突问题,在特定时间之外,人流稀少,应相应缩短红灯时间,乃至关掉子母灯。但是我们发现杭州市的子母灯基本上是24小时不间断的按照固定程序运行。与此相类似,移动交通灯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三)违背基本原理的道路规划和标记标识大量存在。

除交通信号灯布局及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外,交通设施不合理配置还表现在其它层面,如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不尽合理。在杭州,上塘路是典型的拥堵路段,除了信号灯设置过密、箭头灯设置不合理等因素之外,道路的设计违背了最基本的“木桶原理”,道路标记线和指示牌显示公交车的行驶路线,时而走隔离路线,时而与其他车道混合,令人匪夷所思。而这种违背常理的设置方式,几乎随处可见。

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缺失

城市交通设施的不合理配置和管理,及其所导致的诸多负面效应,折射出这样一个事实:从事交通管理的行政部门,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存在明显的不足。

第一,错误理解交通效率和交通安全的关系。过于侧重安全指标在交通管理中的地位。事实上,安全与效率作为交通运行的重要指标,其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1)交通安全是交通效率实现的基础。只有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才能保障道路的有效通行,提高交通效率。(2)交通效率对交通安全具有促进作用。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条件,能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形成自觉规范的通行氛围,保障通行稳定有序,促进交通安全。

第二,管理目标单一化,缺乏系统性。交通管理的目标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应达成维护交通效率、保障交通安全、保证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等多重目标。但是我们发现,我省一些主要城市的交通行政部门将多重的目标单一化,为了完成安全指标,轻视交通效率,放弃资源节约的原则,无节制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也忘却了环境保护和环境美化的社会责任,也影响了市民的工作、生活和城市的品质。

第三,管理方式形式化,缺乏科学性。在偏面的管理理念指导下一些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过度依赖物质性的设施来管理交通,用一味机械地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方法实施道路交通的管理。事实上,这种方法也无法达成交通管理的目标。虽然我省的城市交通事故和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率在下降,但是在杭州城里,不到100天时间,先后发生了“5·7”和“8·4”两起恶性交通肇事案,引起全国震惊。此外,管理部门在管理方式上机械、死板、程式化,对一些明显的缺陷长期听之任之,偏离了科学性、人性化和灵活性的原则。

三、优化我省城市交通设施系统的建议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是公路、车辆、驾驶资格管理三者分立,这就人为地将组成交通运行的“人、车、路”三大要素分开管理,使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方面造成脱节,降低协调能力,削弱管理能力。但是,在体制条件约束下,也完全可以找到城市交通设施投资与管理进行优化的方法,其基本立足点是以系统性取代单一性,以全面性取代偏面性,以科学性取代盲目性,以灵活性取代死板僵化,以人性化取代物化。

1、树立正确的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应准确理解交通管理目标,重新建构交通管理指标,将交通效率、环境保护与美化、资源节约、提升城市品质、尊重公民权利等指标纳入管理体系。正确理解交通安全和其他指标之间的关系,切忌单纯追求安全目标的价值取向。

2、强化对城市交通投资和管理部门的考核和监督。对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要加以平衡,避免单一化片面性倾向,要把达到一定的平均时速作为交通畅通指标纳入考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下,适当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以效率和环保的指导思想约束投资和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

城市交通管理目标的达成,应建立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之上,交通管理部门应抛弃对交通参与人实施“管制”的错误思想,引导全面参与。我们认为,建立对交通设施投资和管理部门的市民监督机制,是目前建立公平交通机制的切入点。既可以约束交通行政部门的行为,又可以调动市民实施良好交通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交通行政部门应对城市交通设施实施普查。城市交通投资和管理部门应建立多方参与的机制,按照科学标准对现有的城市交通设施实施普查,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及早纠正错误,弥补缺陷。特别是对长期以来市民意见比较集中的区域、设施及时实施改建改造。

4、重点矫正死板僵化的管理模式。要树立系统性思维模式,调动各种社会要素实施交通管理。在管理方式上,针对不同的交通空间和交通时间的特殊性,采取多元化的管理手段。可以采用邀请第三方长期观察研究、建立数据库等方式,摸清不同路段、不同时间的交通状况,实施注重人性化、灵活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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