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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重点提案获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

日前,省委会向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加强规划科学性,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被评为省政协重点提案,并得到省委书记赵洪祝的批示。

《加强规划科学性,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省委会2009年立项课题,由民进金华市委会撰写。

经过若干年的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与“村村通”等工程的实施,全省的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现实中,建设的没有依据规划,规划的没有得到建设的现象比较普遍,“规划无理想、规划无尊严、规划实施无保障”问题十分突出,必将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的基本状况。1、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很高,但各地不均衡,编制质量不高。2、村民对规划的认知、参与程度较低。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建设良好,局部存在浪费。4、具体项目的预算经费、建筑设计等内容指导作用不大。5、村庄产业规划和农业基础设施规划基本缺失。6、村庄防灾、减灾规划和环境整治实施程度差异很大。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较为理想,卫生教育设施严重不足。8、农村空心村的处理困难,宅基地复垦工作滞后。

新农村规划实施困难的主要原因。造成以上现象的因素众多,有政策制度上缺乏系统化的原因,也有各方主观认知不一致和客观条件不具备不成熟的原因。1、规划科学性缺失影响实施的合理性。2、规划实施缺乏资金支持。3、乡镇规划管理队伍薄弱,规划监管不到位。4、村民参与性不够,干部认识不足。5、规划实施的刚性不够。6、农村宅基地调整难。

保证村庄规划实施的基本建议。1、编制全面的村庄发展规划。不要“就规划论规划”,应该增加引导产业发展的章节。2、加强规划科学性。全省应统一成立队伍对已经制定规划的科学性重新审查,不合理的该撤销就撤销,该调整就调整。3、提倡公众参与,实施阳光规划工程。4、加强村庄宅基地管理。5、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6、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7、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秩序的管理。8、尽快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的转移。9、推广开展“两分两换”试点工作。

 

来源:调研处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