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劳资关系
发布时间:2004-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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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
9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份《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中国青年报》9月8日报道)。这份报告中肯地指出,我国局部地区出现的民工短缺是民工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这一报告表明,所谓民工短缺绝非民工不够用,而是
可以说,只有找不到的工作,没有招不来的工人。贩毒行为在世界范围内遭到打击,但至今仍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从事这一行当。道理很简单,有高额利润的诱惑。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份报告,我们明白,民工的短缺与毒品交易屡禁不止只是一个道理的两个方面。
当一种劳动力价格过于低廉的时候,劳动力的所有者不愿意再继续“交易”。
劳动力与普通商品一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价格应该由市场的供需来决定。也就是说,劳动力的购买和出卖者都是交易的主体,都有权进行和退出交易。当价格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时候,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出价与要价悬殊到难以“谈拢”的时候,自然就是不欢而散。
按照上面的分析,民工短缺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如果有关企业招不到民工,自然会向劳动力市场妥协。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好处——市场就是一个博弈的场合。但是,一旦此事关系到大量企业的运转,这显然就成了“大事”。企业发出了“民工荒”的呼声,作为劳资关系中的强势,他们的声音显然要比民工的声音更为宏亮。缺少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价格过低本是同一件事,但是我们此前却鲜有听到民工的声音。
(来源:光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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