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发明
中国的文字是橡皮泥,想捏成什么样子就能捏成什么样子。“中国队大胜美国队”跟“中国队大败美国队”,同样表达“中国队赢了”一个意思,却使用胜和败两个意义完全相反的词语。
与此相反,一个短语可以包含很多种含义,这个短语是“基本满意”。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得到承办部门的答复后,都要做一道选择题: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每年提案答复的满意率在70%左右,不满意率一般为0%,由此可以推算基本满意率在30%上下。本来这样分开表述很明确,不至产生歧义。但是,报告上却习惯将前两项合并起来统计,说:“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套用官方的口吻,从文字上看,这样的表述”基本没有问题”。
我说“基本没有问题”,是认为它实际上“基本有问题”,不是完完全全的“没有问题”。
“基本满意”至少包含四种情况。第一,大部分是满意的,小部分是不满意的,满意和不满意比起来,满意多一些,所以“基本满意”;第二,基本上是不满意的,少部分是满意的,因为有满意的成分,不好否定,所以只好“基本满意”。第三,本来是不满意的,没有满意的成分,但碍于面子,因为顾虑,或别的原因,主动“基本满意”。第四,写上了“不满意”之后,被协商了,就后退一步,不得不“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包含了这么多种情况,当然就令人捉摸不定,以至于局外人无从判断它的真实含义。而“满意”的含义却是确定的,没有歧义。因此,“基本满意”很难与“满意”合并同类项,“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也就无从谈起。
四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是真正的“基本满意”,第二种情况是实际上的“基本不满意”,第三种是实际上的“不满意”。三种情况,却用“基本满意”这一个短语来表述。
第四种情况最有趣。按照规则,政协委员对于承办单位的答复,是有权力选择“不满意”的,选择这个答案的概率应该存在。可是为什么独独不满意率通常是0%呢?
答案是:通过“协商”后,“不满意”基本可以转化为“基本满意”。
一个政协委员评价“不满意”,承办部门就要与提案者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基本是诉苦:政策不允许,资金不到位,条件不具备……诸如此类。总之协商过程很复杂,协商结果却简单:“不满意”改成了“基本满意”。
其实,政协委员对承办部门的答复,不满意率通常为0%,这本身就有问题。提案有“不采纳”,答复有“不满意”,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了“不满意”,政协“民主监督”功能才从真正意义上得到发挥,“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才能真正落地。
外国人评论中国人,说中国人很喜欢把数字凑成整数,以图圆满。把“满意”和“基本满意”两个比率捆在一起,凑成“100%”这个整数,是不是这种文化的心理在驱动?答案:基本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