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丽水学院支部 于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指航明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提出,是回归政治自身逻辑、建设开放政治和开放社会的重要历程。
统一战线可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做好群众之间、阶层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工作,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增进理解、加强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一支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阶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改变传统观念,明确参政意义。
由于传统的影响,中国的政治总是笼罩着一层神秘色彩,它是少部分人的事,密谋于深宫大院,与平民百姓没有关系,而且往往还赋予相当程度的神性,政治人物依据职位高低被神化,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获得合法性和权威性。
再就是神圣色彩。中国传统政治的最大特质是“君权独尊”,由一人高居于万民之上统领天下,享受绝对的权力。这种“独尊”政治的合法性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即儒学所说的“大德必受命”、“德必称其位”等等,政治和政治人物被赋予神圣的道德性,对这种政治和政治人物的任何批评、反对、怀疑、讽刺等都大逆不道。
政治的神秘和神圣色彩使政治成为一个封闭的小圈子,而这并不符合政治的本来含义。政治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它就是所有人的公共事务,是所有人的利益、欲求、愿望进行表达、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的一个平台、空间,这种平台和空间表现为制度、程序。如果我们承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那么,每个人就都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和愿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斯多德才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离开公民政治参与谈民主政治是空洞苍白的。戴维•赫尔德认为:“当公民享有一系列允许他们要求民主参与并把民主参与视为一种权利的时候,民主才是名副其实的民主。”一般而言,“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总是更高的价值”。
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反映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衡量民主的重要尺度。政治参与的扩大成为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公民政治参与中的公民应是普通公民,应当把政治参与者与政治职业者分开,政治职业者是专门从事政治或政府工作的人员,如政府官员、党派要员,对这些人不存在专门强调政治参与的问题;在政治参与的客体上,政治参与并非囊括所有与政治相关的活动,它主要是指对政府施加影响的活动,都是为了影响或牵制政府的决策及管理;在政治参与的目的和形式问题上,政治参与不同于政治合作、政治一致,它既有合作的一面,也有不合作的一面,政治参与对政府的影响,包括反对或支持、改变或维持政府权威、政治规则、政府决策与认识的抉择等活动,其参与的途径或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参与的内容上,它的涵盖面也是十分广泛的,参与的范围包括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可以参与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这样的政治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表现。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个体的消极性表现依然突出,群体性事件不断涌现,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虽然公民意识已经开始觉醒,但多数人还缺乏真正参与政治的实践。有人认为政治是政治家的事,与自己无关;也有人虽有参与意识,但认为参与了也作用不大从而放弃参与。二是参与水平不高。由于对公民权利和客观事实的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公民在参与听证、旁听或撰写提案或建议时,缺乏针对性、准确性或建设性,而使参与流于形式。三是渠道不畅。人大、政协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体制内的主要形式,然而,且不说这种参与渠道在参与力度、参与形式和参与效果上存在诸多问题,仅就能够进入该体制内的人来说,这仍属于“精英政治”的范畴,多数人仍被排除在体制之外。近年来,我国公民已经探索出了政治参与的多种形式,如信访制度、听证制度、旁听制度、社会组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然而在具体参与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成熟、不规范、无序化等问题。
历史经验表明,无序的政治参与会使社会付出较高的发展成本,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消极的影响。我们要致力于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就必须积极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发现问题,找出对策。正是知情才能参政,知情才能帮忙不添乱。
二、依靠统一战线的特点,发挥统一战线优势。
从实际出发,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的优势,发挥执政党和参政党的组织优势和干部人才优势,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功能,发挥统一战线的包容性优势,“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进行政治参与,是保证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有序性、有效性的基础所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宽广的政治胸襟,不断提高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实现动员和组织工作的效力、效率、效益的统一。
统一战线联系广泛、人才荟萃,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开辟了广泛渠道。统一战线所联系的成员中,汇集了大量的优秀的党外人士,他们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他们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加强我国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资源,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发挥了“诤友”、“挚友”的作用。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和特征,提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性特点,使之成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统一战线的广泛性是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出现,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同时由于“一国两制”的实施,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统一战线这种空前的广泛性特点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公民”含义基本是相契合的,从外延上来说,它甚至比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公民还要广泛,它所联系的对象既包括“普通公民”,也包括政治职业者,是广大党外人士与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统一战线巨大的包容性特点,使之能够海纳百川,汇聚人心,从而在化解矛盾,避免无序政治参与中发挥独特作用。统一战线的包容性是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共同奋斗。
三、拓宽参与途径,扩大参与主体。
目前,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一系列具体制度三个层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对此,统一战线组织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通过建立委员向本级统战部门述职制度,与各民主党派的定期会议等制度相结合,检查、督促委员个人或党派组织积极建言献策,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政治参与作用。
在具体制度层次,统一战线应积极探索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在具体制度层次,我国公民的参与呈现更多的无序状态,层出不穷的群体上访和个人上访事件的发生表明,我国公民还缺乏畅通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统一战线组织还应该通过自己特有的地位,代表公民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以保证政府决策真正体现和反映民意。
近年来,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宽。投票、竞选、公决、宣传、动员、检举、对话、辩论、协商、听证、上访等等,是公民参与的常用方式。在信息和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我们应灵活地加以运用,推陈出新,丰富新的公民参与形式,如电视辩论、网络论坛、网络组织、手机短信等。总之,有组织的广泛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参与是现代参与的趋势,也是我们发展丰富的目标。统一战线组织应充分利用这些新渠道,积极推荐民意代表、社会监督员参与听证会、旁听会及对政风行风的监督,使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过程中。
从统战工作范围和对象来看,是十分明确的特定人群。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相适应,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联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既然统战工作范围和对象是这15个方面的特定人员,那么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统战工作也必然是主要针对这些特定人群来展开。
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统战工作的对象是十分具体而明确的特定人群。所以,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统战工作的着力点就是放在不同层次的统战工作对象这一特定人群:即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对象中的基层群众。那么,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工作对象即特定人群整体数量的扩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壮大,也就为统一战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