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滨江中学 周作瑜
但今天看到王华元的落网不能不令人怀疑,我们的纪检部门的确有贪官当道,有吃里扒外的“看门狗”(李金华语),有贪官的保护伞,甚至挡箭牌。我们感到担心,靠这样的省纪委书记,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如何令人放心?
由省纪委书记的落网,人们不禁再次叩问:我们的监督工作靠谁呢?我想一方面要加强中共党内的监督,另一方面更要进一步强化参政党的民主监督。
一、对执政党实行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历史使命
毛泽东曾说过:“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有益”。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后邓小平同志对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指出民主党派“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做出有益的帮助”。江泽民又进一步阐述,“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胡锦涛一贯强调,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监督是相互的。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需要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希望民主党派做我们党的挚友、诤友,经常就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习执政党最高领导人的论述精神,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作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主要是参政党监督执政党。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参政党的一项重要的历史使命。
二、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
民主监督是保证执政党正确行使权力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提高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没有监督必然滥用权力,“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政党将丧失执政能力、执政地位和执政资格。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所以,对于共产党执政与施政的监督,除了法律、纪律、群众舆论监督外,还要依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团人士的民主监督。虽然作为参政党来说,献策而不决策、立论而不立法、议政而不行政,但对执政党来说有利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通过方方面面的监督,改进自己的缺点,促进工作的落实。从这点上说,执政党的建设离不开参政党的监督。这种监督就像一面镜子,促使执政党看到自己的不足,反省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优良作风,从而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永葆执政党的先进性。
三、参政党民主监督的特点
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在我国,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主要是指参政党与被监督的共产党通过民主的方式实施的监督形式,它包括党派成员在参政议政中依法进行的各种监督和党派以政党组织行为实行政党间的监督。从民主监督的理论设计以及几十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这种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 非权力性质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以服从共产党的领导,依靠共产党的支持作为政治前提的;以保持与共产党政治上的一致性,服从和服务于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政治基础。它既不依靠权力作后盾,又不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非权力性的监督。
2、在政党层次上开展的高层次的监督。参政党在较高层次上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监督具有权威性,监督的内容、对象层次高;它以政党形式参与监督,有其独立的信息渠道,可心凭藉组织系统广泛深入地了解和反映情况;由于民主党派的特点和优势,又使这种监督科学合理并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异体”监督。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加上所处位置相对超脱,反映的意见更客观。参政党从自身特有的角度反映一部分群众的意见,对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一种有益的补充,这正是这种监督的价值所在。
由此看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在我国监督机制中具有特殊价值,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形式。
四、当前,参政党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和重视下,参政党对民主监督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民主监督的意识逐渐增强、形式不断创新、社会影响急剧扩大,对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就当前参政党履行职能情况而言,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探索、发展过程。由于民主是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必然要受到一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条件的制约,而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经济不够发达,国民综合素质不够高,文化事业的发展仍然不够,民主监督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随着新思想的不断传播,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已充分显现出来,这就从客观上体现了加强民主监督的迫切性,增加了民主监督的复杂性。
二是少数党政领导对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有的党政领导潜意识中不愿接受民主监督,缺乏诚意,甚至有点烦;有的认为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监督就够了,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是“无事找事”,有的认为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工作效率;有的虽然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所认识,但习惯于对他人实施民主监督,自身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强。
三是自身认识有差距。部分党派领导和成员认为民主监督这种“软监督”作用不大,缺乏热情,责任心欠缺;有的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期望值过高,监督愿意无法实现,便失去信心,影响继续实施监督的积极性;有的怕“越位”,有畏难情绪、有顾虑,甚至怕引起领导和部门的反感。
四是民主监督的制约机械和保障手段还不健全。目前民主监督仅仅在有关文件上得到原则性体现,没有配套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靠“书记”的开明和“政府领导”的情面。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参与程度低,民主监督的实效不明显。
五、加强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对策与思考
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内涵和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为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使工作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要从舆论上宣传民主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要切实尊重和依法保护民主党派成员民主监督的权利。
二要努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为保证民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切实保障民主党派及其成员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使民主监督真正成为我国监督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三要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的监督。民主监督不是一种刚性的监督,不能要求党委、政府一定要接受自己的批评与建议。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的强制力,民主监督的广泛性、灵活性不等于随意性。必须保证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具有其地位相适应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有效地发挥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这也是当前解决民主监督效力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要进一步提高党派组织整体素质。要履行好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更离不开广大党派成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党派基层组织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提高党派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提高民主监督实效的主要前提。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时,要敢于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经载入宪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就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协商已形成制度并逐步规范,民主党派实行以协商讨论、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已经有了充分的机会和广阔的渠道。我们坚信,在新形势新阶段,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