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进入大字体模式
退出大字体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历史资料
省委会集体提案--关于加快壮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建议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把文化产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虽然我省的文化产业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离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发展现状

1、文化产业发展差距明显,尚未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按照国际标准,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以上,才能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南、云南等发展较快的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5%,而浙江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2010年才达3.8%。文化产业增加值与广东、北京、江苏、山东四省、市相比,差距十分明显,落后于广东将近2.5倍。

2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

目前,浙江的文化产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文化产业单位普遍规模较小,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及其它文化服务)的比重还不足,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明显处于落后态势;而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占文化产业增长值的比重依然很高。大多数文化企业,集聚在生产复制环节,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偏低,文化产品附加值低。

3、体制、机制改革内在动力不足

浙江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在持续发展进程中,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动力依然不足,诸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举措的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在体制上,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单一、狭小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政策法规上,缺乏配套和规范,不能很好地引导规范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由此,使文化产业发展遭到了种种阻力,在发展过程中,暴露了各种问题,导致文化产业发展缓步不前,难以突破。

4.高端文化创意和经营人才总量不足,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一大批文化产业方面的专业人才。然而,遗憾的是,浙江省内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端文化人才十分缺乏,同时也缺少灵感迸发、创意迭出的创新型作者。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日益严重的人才紧缺,更是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浙江文化产业自主创新的东西还不多,能够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代表浙江特色、艺术水准较高的文化精品太少,能够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文化精品更少。

二、建议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到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1年翻一番,占全省GDP比重超过7%,文化产业成为浙江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这是省委顺应国际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大势作出的战略目标。结合2011年初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扩大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

一是要建设新型的文化事业单位和机构,让人民群众获取更多、更全面的文化消费的技能。改造提升传统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三大馆”,实现其转型升级、馆舍功能的提升。同时要根据新的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科技馆、非遗传承基地、视频制作基地、艺术品修复中心、资源文献中心、舞台体验中心等,成为新的公共文化场所。一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转企改革过程中,剥离的部分事业职能应该派生或者嫁接于新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确保文化事业不萎缩。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人均享有”向“人人享有”拓展。因此,必须建立优质、覆盖面更广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体系。应允许有资质的社会文化企业在分担社会对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供给符合需求、资源分众享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如文化馆、博物馆在向社会提供免费培训、讲座的同时,应该鼓励其为社会文化企业开展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文化技能的有偿培训创造市场条件。以使得公共文化体系在促进现代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方面、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要切实培育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能力以及多层次、多样性和多领域文化需求。首先要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建设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加强电影院、剧院、博物馆、演艺场所等文化消费场所的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影视城、动漫城、游乐城、开辟各类文化景点,尤其是要加大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要以中心城镇为基点,发展和改造乡村文化设施,生产更多更好的满足城乡需求的文化产品。为全民性的文化消费的提升与扩张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为增强人民群众消费意愿和城乡文化消费氛围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文化企业必须时常性地承担一部分公益性的回报社会的文化服务。可以以时段免费、优惠、发放消费券等形式提供文化产品,这是文化产业壮大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壮大核心文化产业规模。

一是要明确政府和市场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分工。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广电、报业、出版集团的发展,都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文化市场主体。政府充当文化市场建设与发展的主角,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文化产业。营利性文化产业由市场来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由政府来发展。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二是加快确立国有文化企业的核心地位。广电、报业、出版、演艺集团“四大航母”要加快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广泛涉足文化领域的结构调整,根据《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跨地区覆盖、多媒体经营、跨行业拓展,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应尽可能优选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文化资源涵盖面和牵引面广的文化品牌,逐步形成以品牌为带动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并通过深度创意、准确定位、精心策划、大力推介、加强营销、扩大影响,使之最大限度地吸附资本,开拓市场,推动集团企业整体发展。三是加快文化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文化中介机构是当前文化产业外围层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服务核心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之保障。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文化经营行为,使文化中介机构成为独立的市场活动主体和联结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的中间环节,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3、完善政策体系,放大民营资本投身文化产业的领域。

一是进一步调整文化产业准入机制,让民营资本涉足更为广泛的文化领域。目前民营资本投身文化产业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十分明显,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参与对国有文化资产进行租赁、承包或购买。文化制造领域向民营资本全面敞开大门。在保证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参股国有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的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参股新闻出版单位广告、发行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等。二是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国、民文化企业平等竞争。对待民营文化企业,要继续坚持做好“四有”:政府资金要有扶持、银行贷款要有评估、社会融资要有保险、民间捐助要符合法律。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三是以地方立法形式支持、保护民营文化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原创性精神文化产品的积极性。浙江民营文化企业充满原创的动力和睿智。要适时探索省人大立法途径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和完善无形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有利于民营文化企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4、加强基础性工作,强大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资源。

一是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建设具有公信力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要建立一个权威的、开放的、及时发布、资源共享的文化产业门户网站,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文化企业信息发布、文化产业工作交流、文化产业政策指导、文化人才招聘信息、文化产业管理和文化产品交易等平台。面向消费者,建立能提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生产制作、合作交流等的文化电子商务模式。二是健全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与保障等机制,形成人才政策洼地。通过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在推进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建设中,努力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领军人物。三是有效贯通文化产业链条,加快推动文化产业(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大力推进文化业态创新。运用电子出版、网络传输、数字影视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加大对传统的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的改造,加大对印刷业、电影制作放映业和演出业的技术改造,推进产业(产品)跨领域、跨区域进行连锁式开发、规模化发展和大市场运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新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培育与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