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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会出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试行)办法》

日前,民进杭州市委会出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试行)办法》。此办法是市委会为进一步增强民进会员中担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切实发挥代表、委员履职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全体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富有生机与活力的考核机制,进一步促进代表、委员履职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的一项新举措。

办法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建立履职登记制度。对每位代表、委员在任期内的履行职责,参与市人大和政协及民进杭州市委会组织的会议、调研考察和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讲座等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二是建立参政议政考核制度。制定每年参加调研考察,参加相关培训、学习、讲座的次数;制定代表、委员在每年的“两会”上提交议案(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制定代表、委员领衔或执笔调研课题要求。三是建立请假制度。履职活动期间,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建立请假备案制度。四是列入市委会整体工作议事日程。代表、委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在主委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领导下进行。

 

来源:民进杭州市委会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