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抓好水产品生产 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作答复
省海洋与渔业局6月14日以浙海渔提〔2004〕10号文对《抓好水产品生产 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作答复。
提案内容详见:http://www.zjmj.org/czyz/xiangxi.php?id=690
答复要点:
一、关于我省水产品加工现状的问题:近年来,我省在“主攻水产加工”原则引导下,加工技术水平、行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水产加工品产量、产值稳步增长:主要表现在:一是水产品加工企业整体实力增强。二是水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三是适应市场需要,水产加工品呈多样化。四是培育了一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二、迄今在水产品加工业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2、积极开发海洋食品和海洋药物.3、努力提高水产品质量。
三、今后将做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转变观念。正如提案所说,当前,水产品的供求逐步处于饱和状态,随着养殖业的大力发展,结构性的供大于求的矛盾将更趋突出。只有通过走水产品加工之路,才能进一步拓展市场消费,才能进一步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正因为如此,现在我省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本工作思路已调整为“全面提升一产,主攻发展二产,积极培育三产"。
2、主攻发展水产品加工。一是加强对优质加工水产品牌产品的培育。二是继续扩大水产加工品在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中的比例,把打响品牌,作为开拓水产加工品市场的重点,加强对水产加工型龙头企业的培育。三是加大水产品精深加工的技术改造力度。四是注重精深加工新产品的开发。五是积极扩大来料、进料加工比例。
3、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海洋藻类药用资源的开发利用、甲壳素及其衍生物类新药的研究开发和贝类多糖的提取及流行性物质的研究。
4、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国家有关渔药管理规定和科学用药知识;指导监督养殖企业清理、封存并销毁库存中含禁用药物的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禁止捕捞渔船使用含禁用的保鲜、防腐和消毒剂;建立养殖捕捞基本制度;主动与农业、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切实做到“三有三坚持”。
5、在财政扶持上,继续加大渔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海洋开发管理专项基金、养殖产品专项加工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资金对水产品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