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华
以前读金庸的武侠小说《鹿鼎记》,初始对小说为何取这名不甚了解。后来才知寓有“逐鹿中原、谁能问鼎”之意。这就有典故了,为什么“鼎”就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以至于人们要用“问鼎”一词来暗指夺取天下权力呢?
鼎,其实最初只是一种陶制的炊具而已。它是由陶釜变来的。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刚刚脱离茹毛饮血阶段的先民在采集、狩猎、捕捞之余,也开始尝试原始的种植农业。以长江下游的浙江河姆渡遗址为例,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稻谷,后被证实是人工栽培的。与此相应的是,遗址中还出土了不少黑陶制的釜、灶、甑等炊食具。有些陶釜的底部明显留有火烧的痕迹,有些陶釜的里面,居然还有烧焦的锅巴存在呢!这一事实表明,早在七千年前,这里的人们已经和现在人一样,用陶釜(锅)煮饭来吃了。
在利用陶釜炊煮时,要在釜下架起支座,支座也叫釜支子,是一种粗大的长方形陶块,顶端略略倾向一边。三个支座架起釜后,釜底的空间即可放上柴火点火炊煮了。在河姆渡遗址里曾发现不少这样的釜支子,有的上面还刻有花纹,有一件还做成猪头的形状,颇有些“艺术气息”呢。
其实完全有理由猜测,陶鼎就是由陶釜发展而来的。在河姆渡遗址的晚期,开始出现陶鼎这种新的器型,它的特点就是原先的陶釜下加了三个脚。说起原理倒也简单,就是把原先的釜支子与陶釜上下粘连成一体。但就是这样简单的事,事实上却经历了漫长的千年时间的实践。
陶鼎这种器型的基本特征是:鼓腹、柱足,有的还有双耳。鼎的这种造型是相当实用科学的:鼓腹能容较多的水、脂、肉、菜和粮米等饮食原料;三足则把鼎身撑起,以使鼎下可置薪燃火;两耳便于手抓,移动方便。它既可以作为炊器,用于炖煮羹饭,又可作筵席间盛放熟食的餐具。
此后在大江南北,黄河流域,繁如夏夜星河的史前文化遗址中,屡屡可以见到陶鼎这种器型。至少在公元前六七千年左右,在几个最早的史前文化集团中都用鼎作为炊食器,鼎的制法和造型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在容器下附有三足。陶鼎大者可作炊具,小者可作食器。大约经历了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也就是到仰韶文化时期,关中地区用鼎的传统突然中断了,生存近两千年之久的半坡人部落,没有用过哪怕是一件标准的陶鼎,这成了史前文化的一大悬案。不过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这个用鼎的传统并未中断。随着时间的推移,陶鼎的制作工艺愈加进步,有些陶鼎的造型艺术更是令人惊叹。1958年在陕西华县太平庄仰韶文化遗址中,曾出土一件陶鹰鼎,高35.8厘米,形状似鹰,栩栩如生,以双足和下垂的鹰尾构成鼎的三足,是将造型与实用相结合的范例。
到了商周时期,青铜器开始冶炼铸造。不知为何,由陶鼎演变而来的青铜鼎一下子俨然成了国之重器。青铜鼎有圆有方,方鼎开始出现四足,上面铸有狞厉的兽面饕餮纹,威严恐怖。大约就在这时,鼎开始被赋予另一种神秘的色彩和功能,它成了权力的象征之物。
鼎之所以被后人重视如此者,实由于传说中黄帝曾铸神鼎而禹亦铸九鼎,皆有奇异的说法,如孙氏《瑞应图》云:“神鼎者,质文之精也,如吉凶存亡,能轻能重,能息能行,不灼而沸,不汲自盈,中生五味。昔黄帝作鼎象太乙,禹治水收天下美铜,以为九鼎,象九州。王者兴则出,衰则去。”
以鼎来象征天下权力,原来概由于此。历史上曾有“泗水捞鼎”的典故,说秦始皇东巡,路过徐州彭城的泗水,见到水中露出一周鼎,大喜。随命随人下水捞鼎。就要将鼎捞出水时,不意鼎中一龙头伸出,咬断了系鼎的绳索,鼎复沉入水下,再不复得。说得活灵活现。这故事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的。
商周青铜鼎中,声名最大的莫过于司母戊鼎了。在中学的历史课本上,我们已经对之耳熟能详。它的故事也确实渊源久远。
司母戊鼎出土于河南安阳殷墟遗址,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为国家一级文物。重832.84公斤,是世界迄今出土的最重青铜器,素有“镇国之宝”之誉。
司母戊鼎是1939年3月在河南安阳武官村北的农田中,被当地村民吴希增探寻到的。它的发现经过也很有意思。据说那年3月的一天上午,当地村民吴希增在吴培文的田地上用探杆探找文物,当探杆钻到地下十多米深的时候,触及到一个硬物,将探杆取上来一看,发现坚硬的探头卷了刃,上面还留有绿色的铜锈,他意识到探到宝物了。按当地规定,探宝不分地界,但探出宝来,宝物所在地的主人要分得宝物售款的一半。吴希增和吴培文商定之后,当晚便破土挖宝了。挖掘工作是秘密进行的,到半夜时分,挖下约十米深,宝物被发现了。先挖到的是器物的柱足,接着整个器物显露出来。当时,大方鼎的口朝东北,柱足朝西南,横斜在泥土里,大如马槽,但只有一个鼎耳,另一个鼎耳不知去向,人们在泥土中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估计,它在埋入地下之前,便被击断失落了。
第二天夜里,吴希增组织了四十多人往上提,他们在洞口上搭了一个架子,用两条粗约五厘米的麻绳,一条拴住鼎耳,一条拴住柱足,一部分人在上面用力拉,一部分人在洞下用杠杆撬起一头并将土填入底部,然后再撬另一头,再用土填起来,用这种办法一点一点地往上抬。当提到六七米时,粗实的绳子突然断裂了。此时,天将放亮,为防别人发现,又将洞口堵了起来。到了第三天夜里,终于将这个特大方鼎弄出了地面。
司母戊鼎发现后,据说入侵的日本人也曾觊觎这件宝物,想把它弄走。但铜鼎实在太重了,无法搬动。日本人就出了鬼主意,想把铜鼎锯断后带走。后来不知何故,日本人才没得逞,但据说铜鼎的一足上迄今仍留有当时锯割的痕迹。
正是因为到商周时青铜鼎成了“国之重器”,后来“鼎”这个字就衍生出了“显贵”、“显赫”、“盛大”等意义。如“显贵”意,谓鼎臣(大臣,重臣);如“显赫,盛大”意,则有晋·左思《吴都赋》中所谓“高门鼎贵”;形容人能力超群,则称之“鼎能”;形容豪门大姓巨族,则称之“鼎姓”、“鼎族”、“鼎甲”。鼎又用来比喻帝王,如:问鼎、定鼎中原、鼎甲(科举考试殿试名列一甲)、鼎命(帝王之位)、鼎业(帝王的大业)。鼎又喻指宰相,如:鼎台(宰辅大臣)、鼎臣(指宰相)。又喻三公、宰辅、重臣之位,如:鼎辅(三公,宰辅)、鼎司(三公的职位)。又喻指国家,如:鼎祚(国祚,国运)、鼎运(国运)等。
鼎字作动词用,也有不少深意。比如:鼎革、鼎新,这两个词即有“变革”之意,所谓鼎新革故是也。唐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诗:“鼎新麾一举,革故法三章”。
与鼎字相关,还有不少成语。如大名鼎鼎,鼎足而立,鼎铛玉食,钟鸣鼎食等。
先说说这个“鼎铛玉石”,意思是以鼎为铁锅,以玉为劣石。形容挥霍浪费奢侈浮华的生活。唐杜牧那篇著名的《阿房宫赋》中,有“鼎铛玉石,金块烁砾,弃掷逦迤”之句。
还有“钟鸣鼎食”一词,也有典故,特别有讲究。
唐代王勃的《滕王阁序》中,有“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一语;《红楼梦》第二回,也有“谁知这样钟鸣鼎食的人家儿,如今养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这样的话。这不禁让人发生兴趣,这“钟鸣鼎食之家”究竟是怎样的人家呢?
翻检词典来看,原来“钟鸣鼎食”又作“击钟鼎食”,也作“击钟陈鼎”或“鸣钟列鼎”,最早见之于汉张衡的《西京赋》:“击钟鼎食,连骑相过”。钟是古代青铜所制的打击乐器,鼎则是青铜鼎。指古代贵族高官用食时,打着乐器,列着鼎器而食,极言其生活之奢华。到了后代,因为青铜器皿逐渐为更轻便的漆木器和瓷器所取代,即便是再富裕的人家,再要讲究,也不可能如商周时期的贵族那样,列鼎击钟而食了。但“钟鸣鼎食之家”一语却流传了下来,与“诗礼簪缨之族”一语相对,成了奢侈豪华的富族人家的代名词了。
光从词典上检索“钟鸣鼎食”一语之义,自然会让人“未餍所欲”,有没有比较直观的实物资料呢?
好在地不爱宝,上个世纪的70年代,在湖北省随州一个叫擂鼓墩的地方,出了一个惊世的考古大发现,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曾侯乙墓重见天日,无数珍稀古宝,在这里破土而出。而其中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的一套青铜编钟,数百件古锈斑斓、富丽堂皇的青铜礼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几千年前古代宫廷王室“钟鸣鼎食”的宴乐场景的活生生的样本。
那套青铜编钟举世闻名,它是在墓葬中室发现的,共有65件青铜钟,分三层八组悬挂在一座铜木结构的钟架上,整体呈曲尺形,规模空前,在我国已出土的数以千计的编钟中无与伦比,堪称翘楚。无怪乎出土之后,在国际上赢得了不少美誉:或称之为“旷世奇观”者,有称之为“世界奇观中独一无二的珍宝”者,有赞之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青铜铸件”者,有誉之为“古乐之王”者。美国纽约大学物理学教授E·G·麦克伦说:“如果曾侯钟为其同代希腊人希罗多德所知,我们可能早已听说到它们被视为古代世界第八大奇迹。”
与编钟一道出土的,还有编磬、瑟、建鼓、笙、排箫、博、鼓等乐器,铺陈开来,俨然是曾侯乙在地下为自己布置的一间音乐厅。
关于青铜编钟,这里就不多说它了,且说说曾侯乙墓出的青铜鼎。有意思的是,这里的鼎也是成套出土的,大小序列不等,且与铜簋相配,共计九鼎八簋。古代青铜礼器的使用因身份等级不同而有严格的规定,为的是“以别尊卑,以示贫富”。按照周代的礼乐制度,礼器以鼎为中心,用鼎多少,反映地位之高低,乃至王室之盛衰。一般而言,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卿大夫用五鼎四簋,平民则不能用鼎,否则就是僭越,这就是所谓“礼不下庶人”。
此墓室墙上还有两排木钉,有些钉上还留有彩色丝织物残迹和纱袋,估计这是当年用于挂帷幔和盛香囊的。当年大厅四周必是重帷叠帐,五彩缤纷,富丽堂皇,香气宜人。
有了此室的这些青铜礼乐器,我们仿佛看到了几千年古代王室宫廷“钟鸣鼎食”的宴乐场景。
汉语中又有“调和鼎鼐”一词,也很有意思。鼎、鼐均为古代炊具,用来调和五味。旧时用意比喻宰相治理国家。这和古人那句“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名言有异曲同工之趣。都说中国是善于吃的国度,国人爱用吃来形容一切事情,连治理国家这样的荦荦大端,也可以以巧妙的一句“调和鼎鼐”来形容,确乎是出人意料。前些年,我写过一本中国古代炊具食具文化的文化随笔集,出版时命名为《调鼎集》。有些人初始不解,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我后来解释,这是从“调和鼎鼐”里化出来的。不过这里,我倒是用了它的原意,说的就是古人料理烹食之类的事情。
说了半天的鼎,还是要回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上来。在过去,“鼎镬”一词是并称的,如《周礼·天官》:“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郑玄注云:“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熟乃盛于鼎。”又如《仪礼·少牢》:“雍人陈鼎五,五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
由此可知,在古代,镬也是炊具,起始特指古代煮牲肉的大型烹饪铜器之一。也指无足的鼎。后来在南方语系中,则将锅子称为镬。镬有三个足架空,可以燃火,两耳用铉(铜钩)和扃(横杠)抬举。烧肉用镬,食用时还配套有羞鼎、刀、匕等。镬内的熟肉、鱼肉与羞鼎的美味肉羹调和后,用匕(长柄汤匙)取出放在俎(长方形木案,两端有足支撑)上用刀割着吃。根据史书记载,传世的大镬有高达三尺的,还曾用来作刑具,即把人放在镬中烹煮,称为镬烹,是古代酷刑之一。这真是令人想不到,人性中竟然也有这么黑暗的一面。发明这种酷刑的人,有没有想过“请君入瓮”这个典故呢?如果有朝一日,他自己也挨了这样的惩治,不知作何感想啊。
虽说起始时鼎镬并称,但到后来,世人开始重视鼎之后,鼎遂变为宝物,不再与镬并列。如《礼记·正义》所谓“鼎者,器之名也,自火化之后,铸金而为此器,一有烹饪之用,一有象物之法。”以其象物之法,自不必再作烹饪之用了。
说起来有意思的是,瓯语(温州话)继承了古汉语,称大锅为镬,音“wo”,灶台则称“镬灶”。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在闽南话中,则称锅为“鼎”,也算是古风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