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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省游艇、邮轮等海洋旅游新业态发展的建议

翁源昌

舟山群岛实施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充分发挥浙江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浙江沿海地区发展、促进浙江经济转型的一项重大战略。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大胆地探索和先行先试适合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政策,把舟山群岛打造成我国海洋旅游的示范基地,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争取旅游开放政策。扩大舟山口岸的开放范围,放宽产业准入条件,加快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的探索和引进,逐步实行邮轮旅游和旅行社团队入境免签证。”目前,国家对游艇、邮轮等旅游新业态发展日益从政策层面给予重视,游艇业已被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游艇设计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鼓励支持产业。近几年游艇、邮轮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在我省已进入爆发式的发展阶段,但随着游艇、邮轮产业发展的持续深入,有关行业发展所需的政策体系已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国际邮轮的停靠问题,邮轮旅客的落地签证政策等;如海事监管及出入境检查方面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游艇市场管理无序,游艇保险、税收政策不够完善;游艇产业从设计、制造到航行、消费,从停泊基础设施到系统发展都处于零散状态;现有游艇产业政策所对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分散,权力分割与多头领导等等。梳理行业发展所需的政策体系,并着手解决政策上的壁垒,已成为促进游艇、邮轮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1. 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政策倾斜,完善促进游艇、邮轮等新业态海洋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

2. 组织专家、行业人士研究相关法律措施,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切实保障我省游艇、邮轮等新业态海洋旅游深入持续发展。

3. 在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对我省发展游艇、邮轮产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海南省等地的做法,出台一部支持规范游艇、邮轮产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以解决当前相关政策的滞后性。

4. 为使各项政策更加到位,解决游艇、邮轮等新业态海洋旅游发展中的多种制约瓶颈,我们建议把嵊泗等海岛作为研究实践案例,研究出台一套适应我省新业态海洋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