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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廉制要“群众点菜”

殷国安

  11月12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说:“要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勤廉状况的透明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每年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推行干部勤廉公示制度”。宿迁市3000官员逐一“画像过堂”,就是干部述廉制度的一个新的探索。

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探索反腐防腐的新措施,按照党的监督条例的要求,各地都在过去述职的基础上,开始推行干部述廉制度。由于这项制度刚刚施行,一些地方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影响了述廉制度的成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成了一种新的“述廉秀”,反而引起群众的反感。

  从一些地方述廉制度执行的情况看,完善述廉制度应该抓住两个关键环节。第一是在述廉对象上坚持公开原则。述廉应该向谁述?现在许多地方是干部向上级领导述廉,向组织人事部门述廉,而忽视了向被领导的群众述廉,向自己管理的对象述廉。这样的述廉把广大人民群众排斥在外,是监督主体的错位。所谓公开述廉,就是要求官员向下级述廉,向被管理的对象述廉,向全体老百姓述廉。工商、税务干部,就要向被管理的广大工商户述廉。一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则应该把他们的述廉报告全文刊登在当地的媒体上,让老百姓提意见。这样一来,公共权力才会在阳光下运行,公共权力才能接受公众监督。改革干部的任用制度,就是要使干部的职务不仅掌握在上级手里,更掌握在老百姓手里。公开述廉就是使干部懂得,监督干部的不仅是上级,更有广大人民群众。这也是还权于民的具体体现。

  第二是在述廉内容上做到让群众“点菜”。现在许多地方的述廉内容都是纪委统一规定的内容,这当然是需要的。但是,仅有“统一菜单”还不够,一定要有一个群众“点菜”的过程。就是说,在官员按照统一要求的内容作了回答之后,还要回答群众专门针对某个人提出的具体问题。这对廉洁的干部当然无所谓,因为他们心底无私天地宽,但对于腐败分子,却比统一述廉的内容更具有“杀伤力”。宿迁市的群众“点菜”,要广电局的某领导说清操办老人丧事收礼问题,该同志就能说得很清楚,消除了误会。而某镇党委的朱书记却不能把群众意见说清楚,他将价值200万元的镇政府房产低价卖出,受贿5万元,贪污救灾款的问题也终于被查出。

  让群众“点菜”,就是把权力交给全体老百姓。宿迁的做法还达不到这个要求。他们一是在个人写述廉报告前,由上级组成小组,到公示对象的单位个别走访征求意见,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这说到底还是少数人参与。应当通过公示本人的述廉报告,然后让群众点题,才能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

  述廉制度刚刚起步,当然要不断完善。但如何完善,也要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而不能只由领导说了算。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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