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一个人努力和判断的方向。怀抱着“始终关注民生民利,点滴推动社会进步”的情怀,我在民进这个组织的平台上,为了对我寄予信任和依赖的弱势群体,也为了自己内心那个希望社会实现全民幸福的不褪色的理想,我在努力奔跑……
参政议政生涯的开启
我是1988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的,我的介绍人是我的高中语
1992年,缙云县二届政协将吸收为政协委员,我当时出于个人原因,怎么也不同意当政协委员,但是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已年近六旬的主委彭苏蓏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来我家,当时来我们家的路不是水泥路,是一条田野间的小路,没有路灯,经雨水一冲,又湿又滑,泥泞不堪,加上又是夜里,老彭为此掉在了泥水坑里。当他整个成了泥人,拖着他的破车到我们家时,我真的是百感交集,无言以对。吾非圣贤,可当年老主委确也上演了一出“雨夜求贤”的佳剧。
于是,就在那一年,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政协委员。
从此,开启了我作为民进会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的漫长生涯。
一晃,二十余年过去了,我撰写的大小文章提案达到了五十余篇,洋洋洒洒数十万字。其间,我所撰写的社情民意得到了全国政协、民进中央、省政协的采用与习近平、章猛进、茅临生、陈加元等领导的批示,被省政协领导和丽水市政协施基城主席戏称为“社情民意专业户”。
回首这期间的经历,有一种理念一直成为我心中的不灭追求,那就是“三农”,关注三农,思考三农,反映三农成为我心底永远的牵挂。
我的第一篇观察“三农”文章
1954年,我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58年父亲为森工站水运木材,父亲为抢救被水冲走的木头,在好溪上的纱线潭被水淹死了,四岁的我也就成了一个没有父亲的孤儿了,当年的人民公社给我以“五保户”的待遇,是村子里的父老乡亲节衣缩食把我养大的。也可以说我是吃父老乡亲的“百家饭”长大的。1966年的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寒风刺骨,已是十二岁的我却没有裤子穿,倦缩在一床又冷又硬的破棉被中,等待着新年钟声的到来。当年的公社书记给我家送来了一丈多“石头布”(注:当时祖国的化纤工业刚起步,这种布一经水的浸泡,又重又硬,所以叫石头布),母亲硬是把光屁股的我拉下床,要我向林书记表示感谢,林书记说不要感谢我,要感谢就感谢共产党。那一年过年我穿上了新裤子,也真正认识了共产党。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群山连绵,满目苍翠。由于我的特殊经历,因此从小为生产队放过牛,也为家中砍过柴,既为生计当过凿花匠,也为乡亲画过像,既种过田,也教过书,即使上了学,下午一下课就是上山砍柴。十七八岁就是生产队里挣工分的整劳力了。二十岁开始在山区小村里当了五年民办教师,实际上也是“半脱产”。由于我是“五保户”,所以从小学到大学我的学费都是全免的,吃的是父老乡亲的“百家饭”,穿的是共产党的“石头布”,读的是人民政府的“免费书”,因此,我身上魂牵梦绕的“三农”情结也就不足为奇了,我是农民的儿子,大山的儿子,也是党的儿子。直到现在,还与许多农民亲戚朋友互相走动、联系密切。
也许是我与农民、老人打交道多,与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每到一个村子,我都喜欢找村民聊天,听听他们在想什么,对社会、对国家有什么期望和要求。农民的有些心里话,对别人也许不会说,对我就会说。我和农民朋友只要三言两语就很快打成一片,这也许就是我的“三农”情结。
加入民进组织后,我想通过这个平台反映他们的呼声,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有很多后来我提交的“命题”,就是从农民的内心里掏出来的。
1995年,我参加了由民进浙江省委会主办的省社会主义学院青年干部培训班,与民进省委会现任副主委穆建平同班,与现任副主委陈亚岗同寝室,这也许就是缘份吧。在培训班上,我首次接触到专家,学习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改革、民主党派作用等理论,掌握了农村经济改革、地理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概念知识,也得到了石楠副主委、沈东华秘书长的亲切关怀与精心指导。培训班为我打开了一扇观察世界、观感社会,观察经济、观感“三农”的全新视野之窗口,让我实现了从一个与色彩线条打交道的美术教师到社情民意专业户的转变。随后,我写下了我的第一篇观察“三农”文章《城市化工业化良性互动,奠缙云发展千秋基业》,并代表缙云民进在政协大会上发言,文中所提的构想,经县委、县政府的努力,如今已全部转变成了现实,至今仍为石楠同志所称道。
我的提议得到了习近平书记的批示
早在2005年以前,我代表民进缙云县总支到丽水市某县参加一次考察活动。当汽车在该县公路上疾驰而过,车窗外的一片景象着实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接连几座山头,山顶到山脚全部“削白”,表土深翻,还是土层相当厚的“黄金泥”,我心里想着,一打听,原来当地在大搞“一万三千亩”的果园开发活动。这一情景像一幕过眼不忘的影视画面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撞击我的心坎,慢慢形成了一种不吐不快的强烈冲动。此后,我心里一直酝酿着要写一篇有关破坏植被搞开发的参政议政文章。直到2005年春节,我到离县城40公里的三溪乡吃结婚酒,席间,我与这些农民朋友谈起有关生态林、经济林、针叶林、阔叶林的事情,话匣子一经打开,这些拐弯子的亲戚当然畅所欲言。他们抱怨,以前政府鼓励农民发展板栗,当初有二十多元一公斤,到现在三、四元一公斤还愁没人要。经济林每年要铲山,俗话说:“九铲金、十铲银”,就是阴历九月铲山效果最好,而铲山就容易造成地表水土流失。这些情况,引起了我的深思。政府引导农民搞经济林开发,初衷很好,也曾取得过效益。但凡事都有度,过度则容易走向反面。因为一是破坏植被,即使经济林培育成林,水土保持与生态林相比也大相庭径,同时容易造成经济林产品趋同、市场饱和或过剩,农民反而得不到实惠。于是我写了《浙西南山区一些地方过度发展经济林对生态保护带来隐患,建议省政府调整政策,合理引导》这篇社情民意,对潜在的隐患做了详细分析,并就如何实现双赢发展问题我建议应“两条腿”走路,一是转移山民,二是控制经济林比重。
这篇社情民意信息,引起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前后不到一个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马上作了批示,副省长茅临生的批示也随之而到,对我的建议表示肯定。同时省林业厅专门派造林处的戴俊强副处长到缙云与我面商。戴处长评价这篇社情民意“观察非常到位”,对采用“下山移民脱贫”为主要解决办法的建议十分赞同,对现在已经进行的工作和补救措施也作了说明。我们两人还共同探讨了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保护农民效益的话题,我提出发展杨梅、毛竹、茶叶等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方案,得到了戴处长的赞同。省林业厅网站对此事还专门进行了落实报道。
这件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民主党派,我们是可以很有作为的,“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是实实在在的,同时还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文章能引起政府重视,农民得到实惠就是对我最高的奖赏,最丰厚的回报,从此激发了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的建议真的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5年3月底,我写了题为《关于我市森林大火频发的思考》的提案,并在缙云县政协作了“关注森林防火 保护绿色家园”的大会发言。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听众的高度关注。而这篇大会发言稿,早在2004年3月,就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在丽水市“两会”期间提交到市政协,后来得到了章猛进常务副省长、茅临生副省长的重要批示。
说起这件事,是在2003年清明节前后,我去考察位于东渡镇吴岭村的桃花岭古道,一路上看见山上有六、七处林火在熊熊燃烧,附近农民却不积极上山扑火,任凭一些镇干部吆喝,三三两两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似有 “庆幸”的样子,大有“隔岸观火”的态势。我当时就纳闷了,以前一有山火,村子里的青壮年都像接到无声的命令,马上带上柴刀上山扑救。我想这里面肯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于是我就到吴岭村村民家去串门。村民向我讲了心里话,现在山火多,确实其中有不少是胆子大的故意纵火,而现在巴不得烧了林子。为什么?现在山上的林木,名义上是集体的,自留山上的是自己个人的,但因砍伐指标很少,砍树审批很困难。即使批下指标,每立方米要交60元砍伐费,加上人工、运输等等开支,也是所得无几。但一旦过了火,过火林总得砍吧,砍伐费也可以少交甚至不用交,省事多了,还有点收益,还可以改种经济林。现在山上的树养得好好的,可在我们农民来说只是看看,是“中看不中吃”,我们祖祖辈辈“靠山吃山”,现在吃不上山了。
听了这些村民的话,我进行了认真思考。应该说我们政府制定、执行的有关环境保护、创建生态林的政策法规和办法措施都是正确的,初衷也非常好,但不够完善,对部分农民群体的现实状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当我们享受着青山绿水美好环境的同时,居于斯、养于斯的山区农民却作出了重大的牺牲,我觉得不应该让他们长期处于相对贫困的境地,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怀。他们的状况与失地的农民可说毫无二致,坐拥青山却得不到什么收益,他们的出路在何方?违法的当然要处理,但我们不能过多责备农民,我们可以调整政策,我建议政府和相关受益企业给造林、育林的山区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于是,我写了《我市森林大火频发的思考》一文,在文中提出了解决林农“靠山吃不到山”的关键是为对林农进行生态补偿,由市民进上报省里后,得到了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与副省长茅临生的批示。
2005年我又写了山区群众增收困难,建议政府对山民进行生态直补,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我们的“浙江绿谷”的提案,政府马上就采纳并组织实施。当年补偿的标准是每亩5元,并直接补偿,现在是每亩15元了。
我是农民的儿子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身体里奔流着农民的血。对于农民的生活,我总是特别关注。
2006年,通过对我们缙云县几个村子的了解,我发现,在一些农村地区“二次安葬”问题相当严重,丧事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受“入土为安、重殓厚葬”的旧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很深。一位老人的丧葬费用一般在1.5万元到8万元之间,有的甚至更多一些。石制墓穴占地多的达到三十余平方米。面对农村老人去世后的安葬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看你对老人孝不孝,很大程度上要看老人去世后安葬得风光不风光、体面不体面。面对如此高的安葬费用,许多老百姓也表示很无奈,欲罢不能、欲办无力,但也只能跟着风俗办,有的百姓戏称为“生亦难,死亦难”,有些农村家庭“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的现象日益显现。
如此安葬,不但给老百姓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造成了青山白化现象,占用了相当的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自从殡葬改革从土葬改为火葬后,虽然各地政府都要求深化殡葬制度改革,在乡镇、村建设公益墓区或骨灰堂,但从我们缙云的农村来看,村镇公墓入墓率不高;由于传统祭奠思想的影响,清明、春节等节气大部分群众仍然有在墓地焚烧纸钱、香烛,鸣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存在很大的山林火灾隐患。我觉得这与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既加重了农民负担,又败坏了社会风气。
为此,我专门找到了佛教界的政协委员慧舟、镇念两位师傅,共同探讨这个问题,我说在佛教界,有观世音菩萨管生,地藏王菩萨管死这一说,我们是否可以利用佛教中的积极因素,把传统农村殡葬中的“入土为安”转化为“入寺为安”呢?
于是我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要把殡葬制度改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党委、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指标之一;要以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等存放设施为主,大力推行骨灰寄存、骨灰树葬和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镇级甚至是村级骨灰楼(堂),可以利用农村中原有的旧祠堂,开展骨灰盒存放业务,供奉牌位;在寺庙中允许建灵塔、灵堂,将骨灰盒存放与牌位供奉放在一起,变“入土为安”为“入寺为安”。也可以由县级殡仪馆到镇(乡)设立殡仪服务点,开展骨灰存放业务;对一些建设骨灰存放设施有困难的边远山区,丧属可领回骨灰安放(葬)在经按规定批准建立的公共墓地进行深埋处理。
2007年,民进市委会报送了我的《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厚葬浪费之风》这一信息,得到了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批示,对我的建议表示肯定。
如今,这一提议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大家都愿意去做。现在缙云的九松寺、 万严寺、栖真寺、南宫寺、庆善寺等寺院都设有供奉堂,亲人可以常去寺庙祭奠,在舒洪大岩洞的地藏殿就是把骨灰盒同牌位一起存放,不需要青山公墓。在缙云县西岩村,也在村祠堂建了骨灰堂,每年清明和中秋等节日,家人都来祭拜。
此后,2008年我又连写了四篇社情民意,其中《冰灾过后,植树造林十万火急,切望政府飞播造林加以解决》一文,被全国政协信息采编局、民进中央采用,被副省长茅临生批示;《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农民工返乡潮,建议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问题》一文被省政协采用,并报送全国政协;《关于要求修改以“为民除害”为主题的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时限的社情民意反映》一文,得到了茅临生的批示……
回首往事,我的成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进领导的关怀、培养,使我能以建设性、前瞻性的目光来着待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出现的矛盾、事物,并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得到的独到见解。
作为民进的一员,我将把参政议政工作做得更好,发挥“我是农民的儿子”的优势,为民鼓与呼,为农民朋友和其他弱势群体争取到更多的合法合理权益,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更好更快地构建,使我们的法制法规更加完善。
农村、农民、农业,永远是我心底的牵挂,这或许就是我一生的理想了。
(整理:何灵)
(口述者樊泽友,曾任民进缙云县总支副主委,丽水市第一届政协委员、缙云县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