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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办体育产业活力

国务院前不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破除行业壁垒、扫清政策障碍。民进会员、杭州三锐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迟冰建议:激发民办体育产业活力

 

杭州市作为国内著名的旅游城市、休闲之都,第三产业在该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体育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一个新兴产业,其在发达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系统,但在我国尚处在发展摸索期。王迟冰认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预示着国家将对体育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在各方面有所倾斜,杭州市应把握机遇,率先调整目前影响体育产业运转的诸多因素,将体育产业打造为特色优势产业。

王迟冰认为,目前,困扰杭州市体育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是国办体育产业与民办体育产业政策未作区分,难以激发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如物价部门对国有体育产业的从业公司与现有民营体育产业经营公司未能分别按实际的现有结构来区别对待,而是采用老的管理制度来统一参照标准,使得民营体育产业经营公司受制于价格的限制,无法差异化竞争。对于产业经营者的扶持未能有效开展,对体育产业经营公司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实施未能有效的开展,大部分体育产业经营者不了解优惠政策,感觉政策导向与己无关,难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流向体育产业。与此同时,体育主管部门没有从产业监管与推动产业的高度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与行业推动。作为一个绿色、朝阳产业,体育产业还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支持配合机制来有效地将整个社会的资源结合利用好,真正有效地通过发展体育产业带动全民健身。

对此,他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转变思路,政策设定从实际出发。“不少体育产业经营者会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体育场馆服务,他们带着资金进入行业,有关部门应该鼓励并帮助其开展经营,不能按照原有的单一化标准,以相对滞后的政策来束缚他们。对于国办体育产业,应以低价为主,以服务百姓需求为主,让更多的人享受全民健身运动的乐趣,从而提高国民体质。对民营的体育产业经营者则以公司法来约束其经营行为,但是价格的制定应以企业对市场的判断来进行自我定位。如果希望民营经营者也加入到惠民服务中来,就应该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起码在水电能耗上给予相应补贴。可以对部分民营体育产业加大政府购买,增加民办体育产业的惠民性。”同时,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准则,对现有的经营公司实行分级评定,企业信息实行全市联网,并推进体育产业企业与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合作,大力推广职业教育与体育产业对接,鼓励体育产业人才继续深造。

王迟冰还建议体育、教育部门与体育产业经营者直接对话,将社会资源,如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将相应体育设施通过合理、合规的方法交由体育产业经营公司进行管理,满足周边百姓健身需求。

 

来源;《联谊报》 201511A3

作者:通讯员刘志皎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