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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需要建立大病保险(互助)基金
省政协委员、民进省委常委、浙江大学教授白晓文日前提出建议:农村需要建立大病保险(互助)基金。
    居高不下的医药费已成为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广大农村群众的沉重负担,特别是对于那些生了大病的人,经济和精神两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透不过气来,有的因病致穷,有的视医院为畏途,没有及时得到诊治。基于当前的情况,很有必要建立农村大病保险(互助)基金,使得暂没得病的人消除后顾之忧,而对有重大疾病的少数人,则为他们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为此,建议如下:
    1、村民根据自愿的原则每人每年交少量的钱,表示自愿参加这项基金。
2、村级集体资金参与一部分。
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资金,所占比例可视财政情况而定,一般应达到基金总量的50%--70%。
4、成立基金管理机构,严格审批把关,公开帐目,保证基金专款专用在参加这项基金的村民大病治疗方面,不得它用。
目前的财政尚不能为农村的医疗保险实行普遍的支撑,那么在财政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对少数农村大病患者给予支持,形成一种制度式的“关怀”,也不失为一种可考虑的做法,对于患者的家庭,对于社会的稳定,其意义不言而喻。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财政能力的逐年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待遇问题也应该陆续提到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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