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进入大字体模式
退出大字体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自身建设 理论研究
加强民进内部监督的意义、问题及路径

【摘 要】 民进内部监督主要是指民进组织内部对其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以及各级组织和所有会员的自我约束和制衡能力的运用和规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但民进还没有建立一套贯穿上下、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工作问题重重。笔者在分析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对自身建设作用的基础上,对当前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民进内部监督机制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 民进  内部监督机制  路径选择

 

一、引言

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是指民主党派组织为了保证其政治纲领、奋斗目标、重要任务、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保障从中央到基层组织每个会员的合法权益,并督促其履行相应的义务,追究渎职、失职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而采取的对其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以及各级组织和所有会员的一种自我约束和制衡的机制。[1]

党内监督是任何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不断加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大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实现自身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已成为各民主党派需要认真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党内监督,也不可避免地摆在民主党派面前。200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就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进行联合座谈后,形成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纪要》对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2008年底,民进等民主党派在中央全会上审议通过各自的内部监督条例,设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标志着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开启了新的篇章。

但目前,民进还没有建立一套贯穿上下、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塑造民进良好形象,这已不仅是推动民进自身建设的理论问题,更是推进多党合作事业、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问题。为此,笔者在分析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对自身建设作用的基础上,对当前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民进内部监督机制的可行路径。

二、加强民进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

在民进内部建立监督机制和增设监督机构,预示着民进对自身建设和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一个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是民进要适应多党合作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多党合作事业多做贡献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民进内部监督是政党制度发展的要求

民进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使我国的政党制度更加完善。没有内部监督的政党是不完善的,构建内部监督机制,是民进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保障,也是一个政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面临的课题。从目前民进的内部结构看,自身建设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这四个方面共同构成民进自身建设的整体格局,而党内监督是涉及四个方面的综合性、根本性的全面建设,需要调动全体会员的政治智慧和胆识。当然,民进内部监督体制建设不仅仅是民进的内部事务,也是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需要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整体框架内着眼和设计。

(二)加强民进内部监督是塑造良好形象的需要

目前,部分民进会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少部分任政府部门负责人,广大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极个别在政府担任实职的会员徇私舞弊,不能秉公办事;个别会员利用参政党的身份进行了不适当的活动。[2]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作用,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历史的大舞台上竞相表演,民进组织不可能是一片净土,势必会受到影响。随着民进组织自身队伍的不断扩大,时代任务的逐渐加重,社会认知度的与日增强,仅仅靠正面宣传、引导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才能使民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适应时代的需要。

(三)加强民进内部监督是民进持续发展的需要

民进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既是民进自身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巩固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推进民进的建设与发展。加大民进自身建设的力度是民进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民进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不断地完善自己。只有尽快建立和完善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民进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才能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威望崇高、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民进领导力量,带领会员共同前进,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

三、加强民进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参政党内部监督不断发展的同时,从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共同进步、良性互动的角度出发,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民进组织的内部监督工作与执政党相比,监督体制机制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一)思想上存在“三无”模糊认识

1.无须论。有人认为,民进占有的社会公共资源少,直接参与行政工作少,担任各单位(一把手)领导职务的更少,所拥有的可用于寻租的权力有限,违纪违法腐败土壤贫乏,没有必要强化监督。有人认为,民进都是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的高素质群体,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于他人的认识,无须监督。

2.无从论。有人认为,民进会员平时在各自所在单位忙于本职工作,大多对本党派组织的重大决策缺乏参与,对本党派会员情况缺乏了解,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有人认为"民进开展内部监督条件不够成熟,尚无经验借鉴,缺乏理论支撑,权利无以保障,对监督环境缺乏信心。

3.无用论。有人认为,目前各党派无论是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自下而上监督,还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或者同级组织之间、会员之间的横向相互监督,实质上都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意义。有人认为,内部监督结果作用不大,监督约束力不强,开展内部监督实际效果不大。[3]还有人认为,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在各级组织和领导,旨在加强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等职责,这部分工作一直以来都在中共统战部门的领导之下得到较好监督,不必加强党派内部监督。

(二)实践中存在“四不”现实表现

1.内部监督整体意识不强。民进自成立以来,对其会员的监督方式主要以思想教育、前期预防为,习惯于自上而下,分散的监督,使得内部监督工作失之于软,导致民进基层组织内部监督意识淡薄,会员对内部监督认识不到位,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突出。基层组织内部监督氛围不浓、环境不优。

2.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不全。民进内部监督条例的制定仅是制度建设开了个头,远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缺乏配套的惩处制度。没有实用的监督处理程序,内部监督制度执行操作性不强,内部监督难以落到实处。二是缺乏配套的权利保障规定。广大会员权益保障不健全,参与监督积极性难以激发和调动。三是缺乏配套的考核管理机制。推进内部监督的组织领导体制、工作运行格局没有建立,内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难以发挥。

3.内部监督执行力度不够。一是对会员遵守章程。履行义务、保障权利等情况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组织只管会员进入,会员进入之后疏于管理、失于监督。二是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内部干部选用缺乏民主,有的支部内部活动流于形势,不举行民主生活会。三是进口“不严”、“出口”不通。多数地方组织没有疏通不合格会员的退出机制,影响到民进组织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形象。

四、加强民进内部监督的可行路径

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不断提高成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监督主体及全体成员履行监督权的信心与热情,不断提升内部监督的效用,务求实效、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内部监督工作。

(一)强化内部监督意识

为了增强监督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相关监督者应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强化内部监督意识的重点是通过多层面的教育形式,提升监督者的监督自觉性。一是要强化民进使命教育。要使民进的每一位会员都能认识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框架下,民进组织要想保证参政地位,实现自我发展并有所作为,必须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民进组织进行主动、自觉的内部监督。二是要强化内部监督理论教育。通过举办相关研讨会及培训班等形式,使民进干部、会员深入理解内部监督的原理,把握内部监督的规律,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4]三是强化监督制度教育。加强对内部监督制度、具体规则和条例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及时普及内部监督的相关制度,使民进会员懂得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以及怎样保护自己。

(二)健全内部监督机构

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是对权力集中的有效制衡,也是加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方法。目前,民进已经成立了中央一级的监督委员会,在内部监督机构建设方面开了个好头。但接下来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一是逐步设立各级监督机构。在民进中央的领导下,地方组织应积极谋划,成立相应的各级监督委员会,并赋予其质询权、问责权、警告诫勉权、巡视调查权、违纪处置权等权力。[5]二是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中央监督委员会对全委会负责,全委会闭会期间对常委会负责。省市级监督委员会可在地市级及以下组织派驻监督代表,监督代表可代行部分职能。赋予省市级地方监督机构一定的独立性,最终接受中央权力机关的领导,以便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积极与中共纪检、国家执法检察机关、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交流,不断加强监督机构的干部队伍建设,对内部监督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研究对策,提高各级监督机构的工作水平,树立高效廉洁权威的内外形象。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民进组织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约束效力、高度权威性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一是明确监督重点。重点放在各级民进组织的领导班子上。各级领导班子是民进组织的核心,要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对象,制定具体的惩诫制度、操作性强的实施措施,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处。二是明确监督内容。对民进组织章程的遵守、上级决议的执行、重大人事安排、重要工作部署和自身履职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严格监督标准,明确监督要求,力求监督取得实效。[6]三是明确监督方式。采用情况通报、诫勉谈话、民主评议、问卷征求意见等方法方式,建立上下级互相监督、组织班子与成员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配套详细的监督条款体系,具体可供操作的监督规定,以扩大普通会员的监督权,为各级组织和党派成员提供遵循。

(四)优化内部监督手段

在内部监督的各种形式中,民主评议和换届选举群众面最广、制约性最强,建议进一步强化这三种手段。一是科学运用民主评议制度。针对各级班子及班子会员工作监督,每年组织不同层次的评议会议。杜绝“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现象,强调“一把手”是“班长”而不是“家长”。形成会内各种关系的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各级党派组织及其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使民主集中制真正得到有效实行,内部监督在民进内部形成浓厚氛围。[7]二是充分发挥换届选举作用。目前,各参政党的组织换届大多采取等额选举方式,对于发挥会员的监督作用,以及提高班子会员的竞争能力等都有很大制约。可探索实施适当的差额选举,发挥组织内部的制约和竞争作用。三是实行“监督员”制度,由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经各级地方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任命,把一些热心党派事务,社会责任心强,有一定监督能力和热情的普通会员选拔到监督员岗位,让其行使与内部监督机构相同的职责,把自下而上的监督落到实处。

五、结语

构建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民进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全新尝试,是民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环,它是民主党派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它在民主党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民进要针对当前内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内部监督模式,更好地促进民进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梅焕根  民进丽水市莲都区委会

 

参考文献:

[1]赵荣国,张亚娟.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的构建是我国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J].前进论坛.2010(12)

    [2]耿相魁.论建立健全民进内部监督机制[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01)

    [3]任瑞.关于建立健全民进内部监督机制的思考[J].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02)

    [4]杨晓飞.关于建立和完善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的探讨[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01)

    [5]潘庆云.关于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01)

    [6]陈晶璞,邢克余.民进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研究[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04)

    [7]绛云.构建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的思考[J].团结.2008(05)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