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通俗的说法,是指民主党派组织内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对其领导班子及所有成员进
行约束和制衡的工作机制。作为以辅佐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参政党为什么要加强内部监督、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谈一些肤浅的认识和思考。
一、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现状分析
2008年12月,随着中国八大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正式启动。虽然已经走过了6个多年头,但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仍步履艰难,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实践操作困难、理论研究薄弱、整体氛围尚未形成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无”上:
1、认识上存在偏差,无需监督。当前对民主党派要不要加强内部监督,有各种不同的声音。普遍认为:民主党派所拥有的权力有限,一无人事调配权,二无财力支配权,内部监督纯属多余,根本没有必要。即使有一批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各级各类学校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有职有权,也有所在单位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用不着由民主党派来监督,即使民主党派想要监督也无法插手。
2、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无从监督。民主党派组织实行的都是兼职领导体制,从省、市地方组织配备情况来看,除驻会主委、专职副主委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分布在各自的工作单位,兼职领导主动过问党派工作的不多;党派成员同样来自各系统各单位,绝大多数成员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对兼职领导的履职情况、对本党派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参与,内部监督又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实施监督确有一定的难度。
3、党派专职人员紧缺,无法监督。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普遍紧缺,从党派中央到省、市、自治区地方组织,都缺乏一个与中共纪委性质和职能相当的机构。党派中央一般设6—8个部门,省、市机关设4—5个处室,都没有专门的监察部门,大多挂靠在组织处。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党派机关一般只有10个左右工作人员,地市级也就3—4个工作人员,日常应付都来不及,哪有精力从事内部监督工作。
4、形式大于内容,无效监督。尽管各省、市民主党派组织通过届中届末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集体谈心等方法,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内部监督尝试,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尽理想。一方面,由于绝大多数成员对领导班子缺乏了解,民主测评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对领导班子成员越是不了解、测评结果越好的“怪”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民主党派松散的领导体制,也就决定了班子成员之间的一团和气,集体谈心制,也就是走走形式而已。
二、民主党派加强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由于民主党派组织的特殊性,内部监督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由此,民主党派是否可以不要或者不重视内部监督呢?事实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社会思潮影响,民主党派不再是一片净土,内部监督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1、党派成员贪污受贿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中共反腐力度的加大,一些担任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各级各类学校等实职的党派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例也常见于报端。与过去不同,媒体在公布案件的同时,党派身份也随之曝光,从过去的“隐形身份”到今天的身份公开,对党派的冲击力相当大。如最近公布的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农工上海市委副主委黄峰平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提起公诉;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广州市主委潘胜燊涉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等等。权力是滋生腐败的土壤,面对诱惑,又没有监督,民主党派成员也不可能洁身自好,超然物外。
2、党派组织内部纪律松弛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李克强总理在抨击党政机关“慵、懒、散”现象时,曾说过“懒政也是腐败”,在党派组织中同样存在“慵懒散”问题,有的甚至更严重。由于党派内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个别党派领导干部认为“民主党派仅仅是摆设”,因而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得过且过,党派内部缺乏生机活力;甚至也有个别党派地方组织的领导班子内部搞不团结,明争暗斗,在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导致党派组织人心涣散,战斗力不强,在社会上造成极不良的影响;也有个别党派工作班子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碌碌无为,作为党派履职的枢纽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3、成员结构日趋复杂,仅靠教育手段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随着民主党派政治地位的日益提升,自身队伍的不断扩大,成员结构日趋复杂化,思想认识多元化,仅靠党派内部教育培训、会刊、网站等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为主的教育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党派自身建设的需要,对不能遵守《章程》,言行有损于党派形象的成员,还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才能使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适应时代的需要。
三、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几点想法
建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旨在强身健体,提升组织形象,增强凝聚力和活力。内部监督要突出重点,分层进行,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重点应该是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在政府、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担任实职的处级以上干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士,强化廉洁自律方面的正面教育;对普通成员主要加强遵守《会章》教育。
1、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促进内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尽管各民主党派中央及部分省委会制定了内部监督条例。纵观条例,仍觉得条例过于原则,既没有具体可供操作的监督规定,更缺乏对监督权利的保障,从而也无从显示民主党派监督的效能。因此,民主党派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监督机制,首先必须制定完善内部监督实施细则,对内部监督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依据、监督措施、监督方式、监督机构、监督权力的保障等进行详尽的规定,使内部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内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既要借鉴中共经验,又不能照搬照抄。为增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一是畅通知情渠道。针对民主党派成员分布广泛,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要健全领导班子向市委委员、基层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利用全委(扩大)会议,向与会同志报告履行党派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监督;二是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会制度,像中共党内民主生活会一样,班子成员既要认真解剖自己,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虚心接受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本着对党派事业负责的精神,也要敢于、善于提出意见;三是建立上一级监督委员会对下一级领导班子的巡视制度。建议届中届末各有一次,巡视结果在适当的场合公开;四是落实惩治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上级领导找其个别谈话、甚至采用诫勉、罢免或撤换等硬性处理手段,敢于亮剑,真正发挥内部监督的威力。
3、明确内部监督机构,建立一支专兼职监督队伍。事在人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还要解决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党派机关专职人员少,如何解决监督工作与人员紧缺的矛盾。当前,除中央、部分省、自治区委员会组织可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外,其他地方组织应从实际出发,建立专兼职监督队伍。一是在机关层面明确内部监督的职能处室,赋予其职责;二是通过推选聘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进入各级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任务,开展相关工作;三是聘请若干名义务监督员,既可以在会内聘请,也可以到政府对口联系部门聘请,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各级地方组织必须明确一位副主委分管内部监督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4、加强对外联系,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内部监督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共纪检部门、国家执法检察机关、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定期向有关部门了解在政府、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部门担任实职的党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各方面表现,并就内部监督问题交流信息,研究对策。通过上下联动、内外协作,使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切实做到“高效、有效”,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赵夏娟 民进宁波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