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委派城市设计管理处处长汪科一行,就赵光育委员2016年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关于完善城市设计管理的建议》来杭上门沟通答复。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景观和特色风貌的精细化管理手段,较之控制性详细规划偏重对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的管理,更强调对城市和建筑空间风貌的整体管控,强调对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要素相互关系的空间协调和景观控制。目前,城市发展面临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转型,早期城市注重“量”的规模开发,导致现今“千城一面”、城市特色消失、城市空间品质低下,难以满足市民对美丽城市、宜居生活的诉求。
就此现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民进杭州市委会主委赵光育提交了个人提案《关于完善城市设计管理的建议》,并被全国政协列为“2016年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赵光育委员指出,目前在我国依靠城市设计进行城市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方面是城市设计法定依据不足,另一方面是城市设计的系统性规范性不足。为此建议从依法行政出发,明确城市设计的法定地位。在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应符合城市设计。出台城市设计导则编制规程,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形成城市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分则,划定重点区域并实行差别化管理,提出各层面空间要素管理的具体要求。还应建立依法通过城市设计综合确定控规指标的制度程序和法律规范。比如结合城市设计的要求,出台容积率审查技术指引等规范。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综合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指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领导非常赞同赵光育委员的观点,认为提案对当前我国城市设计问题作了系统分析,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有力地帮助了住建部对城乡设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随后,汪科处长受住建部委托向赵光育委员汇报了住建部下一步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的安排。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正在全力加快推进城市设计的立法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以明确城市设计的地位、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拟以部门规章发布;同时积极推进《城乡规划法》的修改,明确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并对违反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的规划建设行为进行问责。此外,还将积极推动制定《景观风貌管理条例》,建立更完善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城市设计技术导则》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新时期城市设计培训教材。四是积极开展城市设计试点示范工作。今年将合肥、杭州、郑州等15个城市设立为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五是开展城市设计实施管理机制研究。组织开展了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和实施机制的专题研究工作。
整个沟通交流严肃而生动,赵光育委员对住建部关于提案的答复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也表达了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城乡建设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能推动国家城市设计管理立章建制,提案受到全国政协、住建部重视,且有初步成果感到高兴。他表示,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履职工作,并继续关心、支持住建部工作。
来源:民进杭州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