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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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团体提案】关于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能工巧匠培养的建议

作为制造业大省的浙江,在中国制造2025的背景下,“浙江制造”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隐忧:技能人才尤其是能工巧匠短缺,正日益成为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制约因素。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省能工巧匠培养存在下列典型问题1.落后陈旧的社会观念对技能人才的轻视,严重影响能工巧匠的发展。2.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培养的周期长,养不起,留不住。3.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尽管已搭建起来,但运行困难。4.符合中国制造2025人机合一的能工巧匠培养机制和能工巧匠需求预测系统还未有效建立。5.能工巧匠培养缺乏社会参与,特别是行业协会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大力宣传工匠精神,营造社会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环境

1.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舆论氛围,打造“浙派工匠”形象片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能工巧匠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能工巧匠对推进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能工巧匠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大力宣传能工巧匠典型人物和事迹,打造浙派工匠形象片。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能工巧匠工作的良好局面,为促进能工巧匠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对能工巧匠的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加强能工巧匠市场需求调查、分析和预测,建立能工巧匠数据库,完善能工巧匠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能工巧匠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为培训设置专业、企业招聘人才、能工巧匠合理选择职业提供信息服务。二是建设和完善浙江省能工巧匠服务中心。为能工巧匠特别是“中国制造2025”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急需的能工巧匠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代管档案等一站式贴身跟踪服务,畅通能工巧匠资源流动渠道。

3.完善能工巧匠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切实维护能工巧匠的社会保障权益,做好能工巧匠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逐步突破能工巧匠的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提高能工巧匠福利水平,特别是解决好外来能工巧匠的子女就学问题。

二、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主体和院校基础作用,促进校企合作,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

能工巧匠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明确职责、明晰事权、通力合作,构建高效、规范、长期的多元化、市场化能工巧匠培养体系。

1.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培养能工巧匠的主体作用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做好本行业能工巧匠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促进行业企业办好自有培训机构,着重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二是企业将能工巧匠培养规划纳入企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企业开展高技能培训的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对在高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税收优惠。三是建立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探索名师带徒弟和技术交流等方式,鼓励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接高端社会培训任务,对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政府奖励。

2.发挥职业院校及在职培训机构在能工巧匠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

逐步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密切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段教育中不少于50%的比重,重点发展我省产业对接中国制造2025专业,为培养能工巧匠夯实基础。二是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高职院校的能工巧匠培养示范作用,提升办学层次,在现有规模上积极发展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骨干名牌专业。是改革学校教学模式,在技能教学过程中深度渗透工匠精神的培育,开发工匠精神区域性教材读本,作为德育课程体系的必修课程。

3.深化能工巧匠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一是搭建能工巧匠培养院校与企业对接平台,探索校企合作网络办事机制,简化企业获得政府校企合作奖励经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建立第三方校企合作评估机构,评审校企合作的质量。二是依托行业优势开展校企合作,推进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共建产学合作机构、共建培训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实践基地等。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冠名赞助技工院校。是改革现有的绩效工资制度,改变学校绩效工资不绩效的局面。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聘用能工巧匠担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促进技术交流,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兼薪,薪资不受绩效工资约束。

4.以科技园区建设为依托,创新能工巧匠发展载体

一是推进职业技术培训园区+科技园区的建设。形成具有产学研特点的职业技术培训园区化发展态势。鼓励技工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兴办校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加企业科技含量,共享办学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探索建立职业技术培训联盟。深化推进技工院校与省级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及行业协会等对接合作,不断优化教育培养资源,整合教育、科技、产业培养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培训联盟,建立大型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能工巧匠双向交流制度,支持产学研合作培养知识型技能人才。

三、树立职业技能鉴定权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能工巧匠多元评价体系

1.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改革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建设,建成一批质量过硬、信誉良好、认可度高、行业权威的品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覆盖面,推动企业职工参加鉴定,将新兴职业(工种)纳入鉴定范围。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完善考核鉴定程序,规范考核鉴定行为。加强命题管理,建立题库,保障考核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完善能工巧匠多元考评机制

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健全能工巧匠多元评价制度。一方面,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原则,推行能工巧匠社会化考评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考核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能工巧匠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总结推广企业生产现场、学校教学过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进一步突破比例、资历、年龄、身份等条件限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能工巧匠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