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会员、临安市民政局社团科科长朱旭红反映:面对逐年增长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政府采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来强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伴随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深入实践,也凸显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评估机制不全面。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中,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了主要的考核责任,评估方式大多停留在查看台账资料与财务凭证等,往往缺乏服务对象的评价和意见。二是信息公开不彻底。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全面的信息公开体制与平台,使得项目实施进度相对封闭,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社会效益无法明确度量,社会公众无法共同参与项目监督。三是奖惩制度不鲜明。政府对项目绩效考核缺乏明确的奖惩措施,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清楚其严肃性,项目考核结果绩效不一、良莠不齐。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由政府、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对项目运作、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成本控制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告。在绩效考核中,除了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外,特别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项目考核并出具意见,此举有利于全面客观地考核项目实施情况,提高绩效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二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完善项目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公开各项目的执行信息,让社会各界实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及“打假”功能。同时,启用大众评价功能,让社会各界对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监管力度。
三是对项目承接单位实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对项目绩效考核结果格外优秀的,由民政部门与信用办联合录入社会组织守信红名单,并对红名单上的社会组织给予评优评先的奖励;对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民政部门与信用办联合录入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并对黑名单上的社会组织实施联合惩戒,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来源:联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