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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出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台州市路桥桐屿大红袍果业合作社今天获得了具有特殊意义的法人注册号“3310041900001”,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取得合作社法人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天,包括它在内的10家来自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省工商局领到了中国大陆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国大陆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底线是5万元,比《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低一半。合作社法人拥有包括在银行贷款、税务登记等方面的资格,并且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大大化解了农业经营的风险。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合作社进行法人登记,基本解决了这一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社员同时是股东,使得合作社比“公司+农户”的形式在组织上更为紧密,农户能完全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

  我省还下发了全国首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以便于农户办理登记手续。过去以其他形式登记的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也可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加以变更。(记者 苏靖 通讯员 沈雁)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