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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平等,不需要蝙蝠式论述

李朝晖

  前几天,为了见一个朋友,我去了一趟北京燕山大酒店。朋友告诉我说,整个酒店都已经被高考的考生包了,他因为是老客户,才破例多住了一天。很显然,这些住进酒店的学生大概是在外地学习但有北京户口的,这次“专程”到北京应考,是为了享受北京与其他地区教育不平等的。

  有关教育不平等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很久,几乎所有为教育不平等辩护的人,都是从国情论出发,强调各地发展水平不一之类。但同样是这些人,却从来没有提出过,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对于各地学生的高等教育收费也应该采取区别对待。比如,北京市的考生可以以较低的分数入学,但相应地,北京市的考生也应该缴纳更高的学费,这样,才合乎逻辑的一致性。

 

 

  这种论述上的双重性,其实普遍存在。在很多人的论述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一方面常常诉诸国情论,少谈乃至不谈权利平等的普遍性;一方面又经常通过其他方式,实用主义地为权力乃至一些特殊利益辩护,进而剥夺大多数人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

  近来有人论述中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认为比例并不高,和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论述者却没有说或者忘了说,发达国家如此之高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用于了社会福利。这倒让笔者想起了王绍光先生,当他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提出财政比例过低的问题时,有不少人误解他是要为集权经济招魂,后来的事实表明,他要求的是高的财政比例和高的社会福利。我认为,这就不是双重标准,这样的政策主张,我不完全赞成,但我尊重他的智力诚实。

  同样的例子还有秦晖先生,他要求更小的政府———这意味着较低的财政收入比例和较低的福利保障。他还认为,与之相应地,由于政府不能在福利上充分保障劳动者,就应该给予劳动者更大的自由。可见,他理想中的社会因此是一个低财政收入和低福利保障(但高自由权利)

  的社会。我以为,这也不是双重标准,这也同样是智力诚实的。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他们均认为,大多数人的福利水准应该与其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区别仅仅在于两者对当前社会发展阶段这一事实认定的不同。

  与王绍光先生和秦晖先生不同的是,那位论述中国财政收入比例并不高的学者,理想中的社会大概是一个高财政比例、低福利保障的社会。

  我不知道这样的社会对于谁来说是理想的,但我想,有许多人会觉得这里面有一种强盗逻辑的味道。因为,这样的论述,让社会大众付出了更多,却没有得到更多,并可能出现社会大众福利水准与社会发展水平的背离。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自由开放使中国经济得到了很大的总量增长,但一些权力之手的不恰当介入,却使得这一增长并没有很好地普惠于所有公众。与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相比,甚至和印度、孟加拉国等国家相比,中国是少有的在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贫富差距显著增加的国家之一。对于这一现实,不需要双重标准的论述来加以粉饰,倒需要逻辑一致的分析研究,以揭示问题的真正底蕴,并找到克服的办法。不幸的是,蝙蝠式的论述却太多了。

    李朝晖(北京学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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