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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思考)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保障

盛昌黎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笔谈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在总结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指导推动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意见》的颁布,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更好的坚持和完善,使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得到更好的发挥。

  《意见》完全贯彻了我们党第一、二、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的思想,解决了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问题,为新时期的多党合作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与[1989]中发14号文件相比,《意见》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有创新,与时俱进,表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不断在发展。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次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第一次论述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作用,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新思想、新观点回答了当前我国多党合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将极大地调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国的多党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舞台,迎来更加光明美好的前景。

  《意见》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实际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推进力度很大。《意见》把15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同时结合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进行了新的完善。例如,在民主监督方面,《意见》从原则、内容、形式、渠道和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民主监督“拓宽渠道”、“畅通渠道”,便于实行、检查和监督。

  《意见》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把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规定得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然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大踏步发展。作为参政党的民进,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深刻理解领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通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将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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