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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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票价瓶颈 繁荣儿童戏剧事业
      --民进浙江省委会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浙江儿童艺术剧团从2002年开始停止财政补贴,完全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目前剧团演出的票价却是按计划经济模式由物价与教育部门共同核定的每张5元,而且二十年不变(部分市县甚至更低,如湖州市就仅有4元)。5元的票价中,经过演出公司和剧场的拆账以及支付学生的包车费,最后到剧团手里大约只有1.5元,以每场1000人计算,剧团演出一场仅有1500元,相当于歌舞及其他戏曲团体演出收入的5%。再除去开支演职员的劳务、住宿、交通费、演出消耗(详见后表)等,剧团经济难以为继,甚至演出越多亏损越重。
  票价低廉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连锁反映。
  一是留不住优秀人才。搞儿童剧非常辛苦,剧团演出要频繁换点,不仅旅途劳顿,还要押运布景、装台、拆台,同时为了尽可能维持收支平衡,常常每天演出3-5场,演员超负荷工作换来的报酬却很低,就是获了国家大奖的剧目和优秀演员,也是这样。以儿童艺术剧团梅花奖得主、收入最高的演员为例,既使一年演出高达200场,年收入也仅有3万元左右,而其他演员的平均年收入则更低。由于儿童剧团的演员收入太低,与其它文化产业反差悬殊,造成人才大量流失,高水平高学历的人才纷纷投奔影视圈,儿童剧演员人才后继乏人的问题非常突出。如浙江儿童艺术剧团1992年曾办过一个话剧班,20名演员现在只剩下3名,其余人员都转入广电影视圈。
  二是受票价的局限,无法吸引外省优秀儿童剧目来为浙江的少年儿童演出。由于在本省越演越亏,使得我省的剧团不敢在本省多演,只能远走他乡,到上海、广东等收入相对较高的地区演出。而一些艺术上粗制滥造的儿童剧,甚至低俗的“帐篷艺术”趁虚而入,充斥浙江儿童剧市场,这对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美好的理想情操和艺术修养都十分不利。
  三是收支严重失衡,使剧团发展没有后劲。剧团连生存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再投入资金创作新剧目排演新戏,提高剧团的艺术品位和艺术水平也无从谈起。
  2001年,在省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民进浙江省委在第72号提案中呼吁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省儿童戏剧事业的发展。提案得到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赞同与支持,近两年省文化厅每年拨款20万用于支持儿童剧团的发展,据了解这部分费用剧团全部用于补贴演员工资。省儿童剧团的生存和发展仍面临着严重困境,而最主要的症结和制约因素是票价过低。
  要繁荣儿童戏剧事业,票价的瓶颈必须突破,计划经济的禁锢必须解除。浙江要建设“文化大省”,就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教育氛围,特别是对青少年的良好文化艺术教育氛围。丰富我省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支持我省儿童戏剧事业的发展,就是建设“文化大省”的一件实事。为此建议:
  一、适当提高演出票价
儿童戏剧事业是儿童素质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看一部好戏,胜过10节课,鉴于儿童剧无论是从剧目规模,舞台空间的营造,还是由于儿童剧载歌载舞的独特形式所带来的演员高强度的劳动,以及儿童剧高投入低产出的状况,建议我省有关部门,根据现在的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经济水平,适当提高儿童剧演出票价,从现在的5元提到12元(票价测算详见附表说明),而且不应将观看儿童剧的费用列入学杂费中。
  二、成立浙江省儿童艺术教育基金会
为了支持儿童戏剧事业的发展,丰富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可以借鉴广东省的做法,成立儿童艺术教育基金会。由儿童艺术教育基金会资助全国各省儿童剧团的优秀剧目到浙江演出。
也可利用基金发放“艺术教育卷”(每张价值5元,学生买票只需再付5元)的形式,鼓励孩子观看。
  三、引进多元投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剧事业
《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中指出:扩大社会、集体、个人
参与艺术、体育产业竞争的准入度。浙江儿童艺术剧团所致力的儿童戏剧艺术事业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可以向兄弟省市学习,由政府出面,介绍与企业联姻,以增强儿童艺术剧团的生存发展能力。或者由企业赞助优秀儿童剧的演出活动。
我们的希望是让孩子们的生活充满欢乐和笑声,我们的目的是让孩子们健健康康的成长,让我们共同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附      儿童剧演出成本列支说明
一、每场艺术投资成本:                      800元
(一出儿童剧排练制作费按40万元计,累计演出500场)
二、 每场演出成本:                         2282.5元
1、演出消耗(灯泡、电池、油彩、色纸、烟油等)   100元
2、演出旅运:                                   100元
3、装卸车、装拆台费                              50元
4、演出补贴(每场30元。以35人计)              1050元
5、住勤补贴(20元/人、天,以35人计,平均每天演2场 )350元
6、住宿费(25元床位费,以35人计,平均每天2场)    437.5元
7、税(每场按3000元,营业税3.5%)                  105元
8、编剧稿酬提成(每场3000元,按3%提成)            90元
三、每场制作和演出成本合计:                       3082.5元
▲说明:每场演出剧团的收入要达到3000元以上,才能保持收支平衡。如每场平均学生数700人,假定票价10元(其中2元是接送学生的包车费,实际票价只有8元),每场的收入为5600元。剧团与剧场各得50%,剧团的收入也只有2800元,所以儿童剧的票价定为12元左右,剧团才能收支平衡(不包括演职员工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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