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浙江省委会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的提案之三
企业是科技投入、技术创新活动、产学研合作和技术创新效益享有的主体。2006年2月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后面简称《纲要》)指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政府要投入大量经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其中利用财政经费完成其公共职责,就是重要手段。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逐年增加财政投入, 2006年省财政科技支出53亿,极大地支持了自主创新。然而,公共财政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尽管这些年在科技投入上的总量不断增加,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财政资助永远只是“四两”。那么,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如何利用好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好钢用到刀刃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我省财政科技投入好似“蜻蜓点水”“遍地开花”的现象还没有较好解决。投入方向有待改进、投入集中度有待提高、投入持续性有待加强。同时,政府决定资金投向时缺乏产业链观念的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早加以解决。
一是决定政府研发投入目标的关键选择因素有哪些;二是如何集中政府有限的财政投入,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效果。供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一.决定公共财政科技投入方向的关键因素
1、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是决定投入方向的首要因素。
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资助,是在相应政策指引下,对行业、产业、企业和区域的选择基础上实施的。因此,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是决定财政科技投入方向的首要决定因素。在去年拟定的国家和我省“十一五”规划中,技术创新被置于异常重要的地位,《纲要》也系统阐述了新时期中国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给我们指出了未来可能从技术创新活动中受益的行业。但是,如果我们仅仅从国家层面出发决定地方政府对科技活动的财政资助,就未免陷入线性化思考,形成粗放式的工作思路、管理水平,很多政策的实施难以避免“刮风”的弊端。
2、坚持从本地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出发。
浙江经济的特征是民营当家、制造业为主、市场带动、产业集聚、块状分布。从本地经济的实际状况出发,重点资助有发展前景和较大增值空间的产业,向高获利领域延伸产业链。特别是针对本地产业发展的特殊性,有选择地确定资金投入方向。比如:对技术创新行业的产业选择不能仅仅局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因为这些行业大多本身规模有限,技术优势从总体上看并不特别突出,故此,综合考虑技术创新的领域和范围是非常重要的。政府的财政科技投入应该在产业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所资助产业的区域分布情况,重点投向集聚程度高的地区,以产生良好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就技术创新而言,应着力在延伸产业链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寻求突破。
3、符合创新规律的安排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自主技术创新的过程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经过一定时期积累而成的,当某一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为完善,制度较为完备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在技术创新中率先获得优势。没有较长时间的积累,短期内实现技术自主创新并不现实。
由于研究开发活动具有规模经济性,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而且高集中能够实现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因此,市场集中将有利于技术创新活动。
技术创新存在着明显的不确定性,所以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之间可能不会是线性的,这意味着大量的创新投入不见得有回报,这就是风险。另一方面,创新具有边际收益递减性,在某一领域的连续投入得到的回报是逐步衰减的,如果大企业和小企业同时进行同一创新,对小企业的影响显著大于对大企业。此外,技术创新产生影响的时滞性无疑也是一个挑战,在进行产业和企业选择时,从投资时机角度上不得不做慎重考虑。
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政府决定财政投入时,只有符合创新规律的安排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二、构建良好的财政科技投入选择机制
科技投入的选择机制是发挥公共财政绩效的基础。为了提高政府科技财政投入的绩效,需要建立良好的投入机制与体制,这其中,财政投入方向直至投入点的选择至关重要。必须从各地经济的产业特性、区域空间、国家政策以及技术创新演化特点等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技术创新作为一种国家中长期战略
被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应在国家经济科技政策指引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结合本地实际,综合产业、区域、行业选择等集中度指标,重点资助有发展前景和较大增值空间的产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上,在确定技术创新上取得突破的“点”上给予重点资助,才能提高政府科技财政投入的绩效。
2、对不同规模企业区别对待。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政府
资助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企业,应使70%的财政资助投向企业。针对大企业和小企业在创新的时间、类型以及不同行业的创新优势,在财政资助的时间、力度以及技术类型上有所侧重。对技术创新行业的产业选择不能仅局限于高新技术产业,要认真论证、综合考虑技术创新的领域和范围。
3、提高财政资助的集中度。技术创新不可能在所有部门同时展开,财政资助应该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主要投向是①产业集中度高的行业和区域,②创新活动活跃的产业,③处于成长期的产业。在一定时期内政府投入经费始终是有限的,在决定集中投入的产业中,要严格控制政府投入的目标企业数量和结构。
4、维持对特定资助对象投入的持续性。技术创新的产生必须要超过一定的积累阀值,才会有真正独立的技术创新出现。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之间普遍存在时滞性,因此,一旦确定投入,就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5、树立产业链战略观观念。产业链是指一种或几种资源通过若干产业层次不断向下游产业转移直至到达消费者的路径,它包含四层含义:一是产业层次的表达。二是产业关联程度的表达。产业关联性越强,链条越紧密,资源的配置效率也越高。三是资源加工深度的表达。产业链越长,表明加工可以达到的深度越深。四是产业链是满足需求程度的表达。国际竞争已经由过去的局部环节竞争拓展为产业链竞争。我们大多数产业的产业链不完善,虽然在个别环节上有较大成就,但是缺乏上下游环节支撑,无法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政府向企业投入科研经费时,必须突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局限和惯性,要在全球视野下以产业链战略观配置资源。具体而言,即向某一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较好的新兴企业以及产业链中较为薄弱但增值潜力较大的环节集中。通过对产业链和企业的选择性投入,力求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产业链竞争力的整体突破。这样,政府的财政科技投入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