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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义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的发言

大力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省自2004年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截止2005年末已累计培训270.95万人,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6.89万人,有71.1万人受训后实现了转移就业。随着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富裕劳动力的转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不断深化完善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工作。

一、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培训积极性不高,总体上呈现“一头热,一头冷”现象。各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高度重视,而直接面对农民的村、乡两级更是“不遗余力”,并出台了很多激励措施。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民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观念相对落后,参加培训的自觉意识较差。二是培训效果不符合农民心理预期,影响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培训任务不尽合理,培训指标数与实际需求数有较大差距。如今,我省的“职业农民”所占比例不到25%,而且大多数是妇女和年龄50岁以上人员。如嘉兴秀洲区、义乌市等经济发达地区,现有从事一产的人员很少,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更少,而这三年每年仅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下达的任务就有七、八千人,培训难度大,转移难度更大。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县从事一产的人员相对较多,而每年下达的转移培训任务较少,有的转移培训任务只有2000-3000人。

3、把完成培训人数作为培训转移工作首选目标,培训转移人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调查发现,大多数地方多报、重报培训人数,有的把会议作为培训,有的把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有的把农民参加培训的签到单重复使用,重复上报。这主要因为培训任务是培训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且刚性很强。另外,财政资金是按培训人数进行补助的,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4、深层次培训不够,培训广度与深度没有很好地结合。两年来,全省共培训农民270万人,在培训面上取得了较大成果,但培训深度不够。从培训时间来看,时间长的培训只有十几天,短的只有两三天,最短的不足半天。从培训内容来看,大多数只是适应性的基础培训,而且实践操作也是象征性的。随着社会发展,简单的技能往往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5、培训导向不够,没有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培训计划。调查中发现,培训计划缺乏长期性和前瞻性,管理部门对培训内容缺乏宏观指导,政策缺乏引导和鼓励。如涉及第三产业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人数相对较少,不利于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6、培训机构不够健全,市场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较低。目前开展农民培训主要还是依托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技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及农经部门所属的农技培训服务中心、农机化服务中心。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行政保护,没有优胜劣汰,市场竞争力不强。而且很多培训机构没有经过认定,年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执行。区域之间培训资源不能共享,当地农民只能在指定培训机构培训,否则无法获得补助。虽然各地也实行了培训券制度,但仅局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使培训网络化程度受到限制。

7、农民培训转移的边际效益较小,转移压力较大。由于外省农民工的大量涌入,挤压了农民培训后到企业就业的空间。而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在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没有得到改善;对于开办个体经营的农户,在税费方面未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农民转移就业边际效益的增加,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有明显的提高。

8、培训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支出不够规范。大多数培训机构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单位经常性经费混合使用,间接弥补了事业经费。部分资金滞留在管理部门,没有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二是补助标准确定不够合理。各地的补助标准一般按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和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四个类型确定,过于简单;补助标准相差很大,如对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有的市每人补助50元,而有的市补助800元。

二、对我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建议

1、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重要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事关改革稳定发展全局,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着力解决培训转移工作中影响农民积极性的深层次矛盾,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对培训转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开创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新局面。

2、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长期规划。要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产业发展的特点,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层次的变化等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规划,使规划发挥积极的导向和指导作用。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列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

3、要提高培训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培训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提高培训机构的竞争能力。打破地方和部门保护,整合培训资源,建立比较完善的培训网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学力量进入,逐步实现培训社会化。

4、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政府部门考核制度、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培训学员登记制度、用工服务跟踪制度、培训券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价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

5、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运行机制。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统筹规划。将素质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相结合。要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加快建设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对已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跟踪服务管理。

6、要注重农村劳动培训质量的提高。不仅要加强技能培训,而且要注重素质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培训方向上,要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在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上,要符合农民需求。要加强师资的培养,建立一支懂农民、懂农村、懂农业、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同时,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考核,确保培训质量的提高。

7、要规范培训转移资金使用和管理。建立培训转移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助标准,完善补助政策,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档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地培训项目,在补助资金政策上要有所侧重。对深层次培训,在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各级财政部门对培训转移资金要加强监管,规范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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