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嘉兴市委会
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是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有效措施,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
我省自2004年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以来,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截止2005年末已累计培训270.95万人,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6.89万人,有71.1万人受训后实现了转移就业。但是,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农民培训积极性不高,总体上呈现“一头热,一头冷”现象。
2、培训任务不尽合理,培训指标数与实际需求数有较大差距。
3、把完成培训人数作为培训转移工作首选目标,培训转移人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4、深层次培训不够,培训广度与培训深度没有很好地结合。
5、培训导向不够,没有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培训计划。
6、培训机构不够健全,市场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较低。大多培训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社会中介培训机构较少。因此,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行政保护,没有优胜劣汰,市场竞争力不强。
7、农民培训转移的边际效益较小,转移压力较大。
8、培训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005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55%,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63%以上,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不断深化完善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工作。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不仅要加大宣传力度,而且要着力解决培训转移工作中影响农民积极性的深层次矛盾,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
2、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长期规划。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列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十年规划,转变阶段性工作观念,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
3、要提高培训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提高培训机构的竞争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学力量进入,逐步实现培训社会化。打破地方和部门保护,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体系。
4、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制度建设。要建立政府部门考核制度、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培训学员登记制度、用工服务跟踪制度、培训券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价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
5、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运行机制。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统筹规划。将素质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相结合。要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劳动力需求信息交流,改变供求信息不对称状况,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对已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跟踪服务管理。
6、要注重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的提高。在大力扩大培训面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深度培训,形成一个良好的梯度培训格局。不仅要加强技能培训,使农民拥有一技之长,而且要注重素质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培训方向上,要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在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上,要符合农民需求。要加强师资的培养,建立一支懂农民、懂农村、懂农业、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同时,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考核,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的提高。
7、要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以中心城市、城镇和块状特色经济的发展带动产业的集聚,进一步发挥我省集群经济特色,最大限度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服务业劳动力吸纳能力。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食品工业,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优化城镇投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8、要规范培训转移资金使用和管理。建立培训转移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助标准,完善补助政策,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档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地培训项目,在补助资金政策上要有所侧重。对深层次培训,在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各级财政部门对培训转移资金要加强监管,规范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