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反垄断法的通过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尤其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填补了长期以来我国立法领域的一处空白,健全了企业之间的竞争规则,体现了人们对自由市场竞争、消除垄断暴利的渴望。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对《反垄断法》的出台有“三盼”。
一盼惠及民众生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几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都涨价了。粮价涨了,房价涨了,水价涨了,电价涨了,油价涨了,连旅游景点也跟着凑热闹涨价。无论是水电油,还是房贷和景点的涨价,都与提供涨价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所处的垄断地位有关。期待《反垄断法》走上前台后,电话费能够降下来,水、电、煤气的价格也不要说涨就涨,跨行查询费之类的“国际惯例”也应该早日寿终正寝,别再把百姓的“腰包”当作垄断企业或特殊利益集团的“钱柜”。
二盼不要“抓小放大”。多年来,诸如电信企业花样翻新地“忽悠”消费者的所谓“套餐”、月租费、漫游费等,以及金融、保险等行业存在的各种各样圈套,已经是说了很多次的老问题、大问题了,可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相反,一些主管部门却热衷在曝光拉面、面皮、泡馍、油泼面、米面凉皮等小吃的成本价上做文章。对消费者而言,他们更期待及时公布垄断行业的成本,让这些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早日透明化。
三盼莫成“法律画饼”。电信、邮政、电力、铁路、石油、航空等行业之所以长期牛气十足,根源就在行政垄断让其他企业难以插足,不能形成竞争局面。《反垄断法》虽然对行政垄断做了一些规定,但比较粗泛。特别是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的规定,容易让人产生这些国有企业已经整体被《反垄断法》豁免的联想。不把行政垄断的管辖权交给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这样的法律犹如无齿之虎,是一个“画饼”,不要说治本,连治标都难。
法制之纲不举,则民生之目难张。作为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宪法”,《反垄断法》不仅仅是若干寡头企业的游戏规则,更关系到亿万消费者的生活和社会公平。只有彻底打破公共产品的垄断地位,将那些能够市场化的商品尽快放开市场竞争,同时,对那些垄断地位一时难以破除的行业由政府出面确定合理、科学的定价机制,才能让《反垄断法》实至名归,真正成为替广大老百姓利益说话的法。(高福生)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