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月24日下午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等情况的汇报。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条例(草案)》对标国际一流,突出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高水平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的营商环境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也从未止步。对于《条例(草案)》中的内容,浙商最关心的是哪些?他们切实感受到的营商环境在近年来经历了怎样的改变?对于在浙江办民营企业,他们有怎样的期待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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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完后非常感动,深深地感受到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省人大代表、温州民进企业家联谊会顾问、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瓯海区工商联主席蒋孟有表示。“整个条例系统全面。同时,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条例在落实落地的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他指出,《条例(草案)》中的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二条,以及第二十八条中提到了建议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共享和同步更新机制,也提到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及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
“这些都是很好的措施,也从各方面考虑了市场主体的运营管理和退出”,蒋孟有说。温州的中小民营企业特别多,作为温州民营企业的一份子,他发现,当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管理粗放、决策失误等原因,有的民营企业家可能被动成为失信人。
蒋孟有觉得,有时候创业过程当中的失败经历,也是一种宝贵的经验,因此他建议,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严重程度、背后的动机性质和影响恶劣程度出发,建立多元化的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因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债务者,让他能够继续地发展,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履行还款的义务。如果他本来就欠账了,再不让他继续经营,坏账就会越积越多。”
此外,他发现,《条例(草案)》中提到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通过数字化治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这里提到的数据资源,作为我们新型的生产要素,正日益成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因为我建议要进一步将公共的数据服务纳入基础公共数据服务体系当中。”
蒋孟有建议,可以充分挖掘金融、能源、电信、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数据的使用价值,降低企业使用数据的成本,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同时加快数据的交易、集成和合规认定,推动数据资产评估机构的发展。“例如中国(温州)数安港的建设打造,集数据安全技术创新研发、数据产品交易、数据产业孵化、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将会有力地推动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蒋孟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