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两会”期间,我曾提过一则与道路、桥梁收费有关的提案。该提案引起了省交通厅的重视,他们多次上门与我沟通,讨论解决方案。在交流过程中,我对相关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于是决定对去年的提案稍加修改、补充,拿到今年“两会”上再提一提,希望能推动问题的解决,至少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公路、桥梁收费站点过多是近几年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的收费公路占了全球的70%之多,达十万余公里,“收费站多过服务站,过路费贵过燃油费”在有些地方是不争的事实。过多的收费站点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政府对教育、医疗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一开始把它们推向市场,但后来慢慢意识到,教育也好,医疗也好,是政府应该向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社会公益事业,应由政府来买单。认识到位了,措施也就跟上了,本届政府把公共财政的很大一部分投向了教育和医疗,问题解决了,人民满意了。
对公路和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性质的认识,可能也会走一段弯路,但最终应该还其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与教育、医疗一样,公路和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也是政府应该向百姓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果在财政紧张的年代,尚可以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转让公路经营权等办法应一下急,过一下渡,但随着政府财政状况的日益改善,逐渐加大对之的投入力度应是不二的选择。
现在的情况是政府对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投入严重不足,于是才出现了收费还贷公路、经营性公路、高速公路公司上市融资等现象。有的公路、桥梁贷款早已还清,却仍在继续超期收费,主要是为了用这部分资金再来建设其他道路和桥梁,或用于该道路和桥梁的日常养护和管理,最后道路、桥梁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大部分负担均转嫁到了老百姓头上。
公路,顾名思义,是公共财政建设、养护、管理的路。收费公路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最终应该走向免费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