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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改革进程中的分歧和争论?

●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论

    在我国改革30年的进程中,理论界出现了一些分歧和争论。 这些争论主要有:

    1、农村体制改革阶段时期(1979—1983年):关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争论。在改革开放初期,开始是大改还是小改、是渐进式改革还是激进式改革的争论;紧接着是对于农村改革,围绕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展开的争论。这一争论主要表现在开始时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受到部分地区领导的抵制,被认为是“单干”,是走“回头路”。

    2、城市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阶段(1984—2000年):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争论。改革转入城市后,情况复杂了,改革的头绪多了,争论也多起来。当时邓小平提出“不争论”,“摸着石头过河”,但是理论界的讨论却一直没有停止。中心是围绕计划调节为主还是市场调节为主展开的。1984年中央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以及“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思路。但争论并没有停止,先是计划和商品谁为主的问题,倾向维持计划经济的人就强调重点是计划;紧接着,在企业领域则出现了承包制还是股份制的争论,决策层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份制采取限制态度。此外,在市场问题上,在是完全放开价格还是实行价格双轨制的问题上也展开了争论。最后20世纪90年代初演变到“改革取向”的争论,就是改革方向究竟是完善计划经济,还是转型为市场经济的争论。

    在此期间,1988年经济过热,市场紧张,通货膨胀,1989年又发生了“6·4”政治风波。当时整个社会已处于“全面治理整顿”状态,改革开放停滞不前,经济萎缩,增长率降至3%。1991年,邓小平在上海未公开的讲话由署名皇甫平的文章在报刊上透露出来,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调节手段,并不是制度的特征,要求不要什么问题都局限于姓资还是姓社的思维方式。这些观点竟引起社会上部分报刊的批判。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再次讲话,这一次对社会公开了,于是中央决定把改革方向锁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经中共十四大正式通过。

    此外,这一阶段初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集体经济在社队办工业企业方面有了快速发展。不同看法也随之而起,大声赞誉者不乏人,但经济部门有些领导干部却把它斥之为“挖社会主义墙角”。另一争论则是后期对开发特区的看法,有些人把特区视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场所,当时对深圳干部的压力很大。这个问题也是在邓小平视察特区时表示了肯定意见后,才结束了争论。

    3、新世纪(2001-至今):关于改革方向的争论(这个阶段目前尚未结束)。改革进入21世纪以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改革都在进行,但进展不快。同时,房改、医改和教育体制改革也都先后出台,但由于经验不够,准备不足,暴露的问题较多,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非议。特别是改革以来,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失业下岗、低收入和广大农民的不满情绪扩大,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引起理论界和一部分离退休老干部的高度关注。由于观点不同,争论很激烈。从分配不公、国有企业改革资产流失等问题引发到对改革方向的质疑,甚至有的公开提出改革路线犯了根本错误。由此又进一步引起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问题提得很尖锐,讨论也日益深入。尽管如此,通过讨论和争论,从思想和观念上进一步弄清楚一些根本性问题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对争论的焦点和实质的剖析

    在改革过程中可以说争论不断,争论涉及的问题很多。但纵观一系列争论,基本上没超出三个根本性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三个焦点。

    其一,是围绕所有制的争论。不论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还是城市围绕股份制,以及对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说到底争的都是所有制问题。争论的一方从所谓坚持公有制出发来审视改革中牵涉的所有制问题,只要有牵动公有制调整的内容,就坚决反对,而不考虑经济条件的差别和公有制当时所起的作用如何。

    其二,围绕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争论。从社会主义是否允许商品经济存在开始,到以计划调节为主还是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讨论,最终提升到改革的取向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争论,都是围绕着要不要改变计划经济这条主线进行的,一旦主线变动了就会被某些人认为是背离了社会主义大方向。

    其三,围绕着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引起进而引申到否定整个改革方向的争论。包括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提法的质疑,乃至对“生产要素的贡献也参与分配”的方针等问题,都被视为是违反按劳分配原则而脱离了社会主义轨道的错误。

    如果把这三方面的焦点结合起来不难看出,这些人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标准不外乎是传统的苏联社会主义体制模式,而这个体制经过70年的实践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是失败的。相反的,中国坚持了近30年的改革路线,实践证明它是符合实际的,是与时俱进的。我国不仅没有背离社会主义,而且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

    ●改革并没有背离社会主义方向

    从改革的目标来看,是否像有种意见所说的那样,改革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当然,改革开放由于经验不足,在某些具体政策和措施方面出现过失误,这需要在改革过程中认真地加以改进,但根本不涉及改革的方向问题。如果方向真出了问题,那又怎么能在实践中使生产力如此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能有这样较快改善呢?

    有人甚至认为改革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走上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道路,我认为这个论断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的前提下,确曾强调过未来社会要以社会占有代替私有制,用计划经济取代无政府状态,并且在生产品尚不够丰富的状态实行按劳分配。但是,马克思的这些论断都是有条件的,都是以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为准则,而不是脱离生产力这个基本前提,用教条式观念来约束人们的思想。众所周知,马克思是反对教条主义的,我们不能以教条主义的思维方式把今天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改革措施视为异端,甚至曲解为新自由主义。也不应把传统的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体制模式视为标准,万古不变。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认为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矛盾尖锐化妨碍了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才会出现并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他反对不顾条件随便套用这个公式。

在改革中分歧和争论不断,而且有时会表现得很激烈,这并不是偶然的,主要是长期以来以苏联经济体制模式为范本的意识形态对人们进行教育的结果。经过灌输,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在很多人头脑中已根深蒂固,一旦变动这种模式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反弹。另一部分人在体制变革中虽然并不反对改革,但由于怕犯“错误”,也不敢公开地站在改革一边。特别是改革进入到一定阶段,不同阶层由于利益的调整和变动,受损者对改革和新体制产生疑虑和不满,就更是可以理解的了。所以,对于这些争论要有耐心,我相信通过实践和讨论,特别是经过对十七大报告的学习,大家最终都会逐步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  谷书堂)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