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制订《事故防范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4-08-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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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浙江省委委员、湖州市委会副主委梁军日前反映:
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大型安全事故也不在少数,事故的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虽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然而人们对事故防范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真正采取必要的措施。反观瑞典,在很多人心中,瑞典就是安全的代名词。这不仅因为一个世纪以来瑞典在军事上是中立国,而且因为瑞典环境优美,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指标在国际上属低水平。据瑞典官方统计,近50年来,瑞典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的大型安全事故平均每年不足1次。这说明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防微杜渐特别重要。危机处理固然重要,但防患于未然永远是重中之重。我们应该更注重让每个人都具备安全意识,这也是政府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环境最需投入的事。
所以,根据我国的现实需要,建议国家立法机构尽快制订《事故防范法》。作为我国在安全防护领域的基本法,法律涉及的“事故”,既包含最平常的交通事故,也包括严重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灾难,用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责任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尽量在事故发生时减少对生命、财产和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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