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委会一信息得到中共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的批示
发布时间:2008-08-08 来源:
阅读点击:4082
日前,民进会员、绍兴市政协委员曹兴强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部分教练车没有年检而仍在上路行驶和教练的现象亟待整治》,引起中共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得到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的重要批示。曹兴强在社情民意信息《部分教练车没有年检而仍在上路行驶和教练的现象亟待整治》中反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带行驶证。第九十五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等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但是,我市的教练车有相当一部分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却仍在上路行驶和教练,而且交警支队车管所还在安排考试。如不尽快制止和纠正这种违法违规行为,既埋下交通安全隐患,又使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处罚,还使应交罚款不能及时进入财政国库。为此,曹兴强提出八条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来源:民进绍兴市委会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