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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旭东:集体提案推动建筑渣土处理新政策出台

每当在深夜开车时,经常会遇见密闭的渣土运输车驶过,我知道,那是将市区建筑渣土运送到海上消纳点。记得前几年,可不是这样,只要渣土运输车驶过,晴天一路尘土,雨天一路泥泞。更有甚者,建筑渣土难以得到及时消纳,致使乱排乱倒现象时有发生。这其中的变化,有我会的一份努力所致。

记得,那是200812月下旬,我还在宣传调研处工作,负责市委会的参政议政工作。赵夏娟副主委找到我说,市监察局戴远进副局长(曾任我会秘书长)向她建议,目前宁波市建筑渣土桩泥运输跑冒漏滴以及偷排等问题比较严重,市民反映很大。他觉得市委会可以就这一问题深入调研,作为来年市政协民进集体提案,推进这个问题解决。赵主委认为这个线索很有价值,让我跟进一下,并叫我找市纪委投诉中心胡向君副主任,她那里有许多材料。胡主任我比较熟悉,她曾在纠风办任职,我又一直担任市纠风办行风监督员,她是一个热心的老同志,我马上联系上胡主任,约定好见面时间。记得那天一上班,我就赶到她位于老实巷的办公室,一进门,她便捧出半尺高的一叠材料,既有市民的投诉材料,又有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也有解决问题的现实困难。我一边翻阅材料,胡主任一边详细介绍,一眨眼,一上午过去了。的确,这个问题比较严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建筑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2008111月,市六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共产生建筑渣土1400多万吨,绝大部分通过基础绿化回填、制砖利用等资源化途径和废弃山塘倾倒等方式得到处置,但仍有部分建筑渣土难以得到及时消纳,致使乱排乱倒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数量庞大的桩泥排入三江河道,给河道带来巨大的危害:造成河道淤积、堵塞、降低城市防洪工程标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对河道的通航能力、水质和城市景观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回到单位后,我向赵主委做了汇报,她认为这个课题值得做,希望我多跑几个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我联系了建筑渣土处理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非常重视,希望能与我会一起共同推进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立即安排我到排水公司等单位调研。一圈下来,我觉得问题的确很严重,但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主要症结在:承运商将废弃桩泥偷排入三江河道,省去了至海上消纳点的运输费用;实际运输费用也迫使承运商不得不采取非法偷排行为,承运商实际到手的承运费用为9-10/吨,而运至外海实际成本需18/吨左右,如合法运输,承运商亏损较大。各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其中承运费倒置是当前大量废弃桩泥偷排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运输车辆密闭性不够。

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用了大概一天的时间完成了《关于规范处置建筑废弃桩泥的建议》的文字材料,交赵主委审阅后,又发给城管局和胡主任,请他们对材料进行修改。

2009年的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我会将这份材料转化为集体提案向大会提交。提案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一是建议市政府召集城管、水利、物价、海事、海洋等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部门在废弃桩泥运输处置中的责、权、利。二是加强监管,废弃桩泥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建议市政府授权,确定某一部门牵头负责管理。同时,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查处,保持对违法偷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建议修改完善《宁波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增加有关海上处置废弃桩泥的规范、有关费用等内容。以法规、规章形式为切实解决偷排问题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四是建议市政府牵头成立建筑泥浆运输消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抵制恶性竞争。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遏制违法排污行为。五是加强处置费的监管,规范桩泥处置价格,向建筑单位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应当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应规范桩泥的承运价格,保护承运企业的合法利益。六是加快桩泥固化处理等变废为宝的科学研究,实现桩泥减量化、资源化。七是加强对运输车辆密闭性改造,防止跑冒漏滴。

没想到,这份字数不多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是年10月,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作为《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由宁波物价局与城管局联合下发。这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及收费标准吸纳了我会的建议,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将通过两年努力,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利用为主、海洋倾倒区倾倒为辅的建筑渣土处置方式全面构成,建筑渣土“两点一线”(即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准入制度和价格标准基本统一,企业及行业的自律行为显著增强,建筑渣土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其后,在20105月,我市城管、水利、交通、海事、海洋、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和泥浆水上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水上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市对建筑垃圾的监管范围开始从陆地向水上延伸。

“为有清水三江流”,新政策接二连三的出台,这其中凝聚了我会关注城市发展保护城市环境的殷殷之情。

2012年年初,这件提案又被评为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每每想到这些,心中为之窃喜!

 

来源:民进宁波市委会